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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渔政休渔期严打浅海地笼
作者:谭晓智;李泉江   08-13 11:23:53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针对近期部分渔民用地笼偷捕鱼的违规行为,联合芝罘区、开发区渔政部门开展了一次执法行动,在开发区夹河入海口处展开了地毯式搜查打捞,当场收缴地笼43个,并将笼中的鱼子虾孙全部放生。
  当日上午9时,笔者跟随渔政执法人员到达夹河入海口。远远望去,海面上有一名男子撑着小木排,水面上漂浮着一个个白色泡沫球。“他正在下地笼,那些泡沫球是用来做标记的浮漂。”该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科科长谭孝告诉笔者,地笼是一种网扣稠密的笼壶类渔具,对渔业资源破坏性极大。由于当时正逢海水退潮,渔政执法船和摩托艇均无法驶入浅海区,执法人员只能等涨潮后再去拆除。
  下午3时,海水涨满,芝罘区、开发区渔政部门派出的两艘摩托艇及一条渔船在夹河入海口处展开了地毯式搜索。“看,前面有一个浮漂。”执法人员突然发现不远处有一白色泡沫球,凭经验他们
  认定下面是非法的捕捞工具地笼。果然,泡沫球下是一条绿色的绳索,两名执法队员抓住绳索,合力将地笼慢慢从海中拉起。好家伙,连在一起的网足足有30多米长,小鱼、小虾、小螃蟹在网中拼命挣扎。执法人员麻利地打开网口,成群的鱼子虾孙欢快地重归大海。一位执法人员告诉笔者,如果不是“解救”及时,这些鱼、虾苗就会被偷偷地送往“地下批发鱼市”。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巡查搜索,执法人员共收缴地笼43个。
  据介绍,该市伏季休渔期为6月16日12时至9月1日12时,这期间除网目尺寸90毫米以上的单层流网和钓钩以及经过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专捕海蜇、毛虾品种外,禁止其他一切捕捞活动。但仍有个别渔民受利益驱使,顶风作案,严重影响了渔业资源的休养生息和渔民的长远利益。“渔政部门将针对地笼作业特点,继续派出执法人员进行全天蹲守巡查,严厉打击、坚决取缔这种灭绝性捕捞行为,确保渔业资源休渔期间休养生息。”谭孝表示。

稿件来源:中国渔业报  责任编辑:蔡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