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加渔业局最近根据该国2008年渔业管理保护条例发出通知,要求所有使用渔网进行商业捕捞的渔民申请办理许可证,但不包括使用撒网的渔民。使用渔网的所有渔民需要在规定时间之前申办许可证。这是汤加首次要求使用渔网的渔民办理许可手续。 汤加渔业局有关官员表示他们定期地召开会议向渔民解释和说明办理申请的程序、费用以及一些新的规定等。 渔业局的通知规定,商业捕捞渔网的核定长度不得超过300米,网格不得小于50毫米。该局警告渔民不许使用双层渔网捕鱼,因为这种方法可以捕到很小的鱼。还告诫商业企业和个人禁止买卖非法渔网。渔业局将采取措施保证所有进口渔网符合本国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