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印发了《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生猪生产发展规划,是“十三五”期间生猪生产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记者就如何全面实施好《规划》,采访了农业部畜牧业司司长马有祥。
问:在全国上下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环境下,作为第一个生猪专项《规划》,与以往的相关规划相比,在发展目标、发展方式、经营理念和区域布局等方面有哪些独特之处?
答:我们在编制过程中,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既立足于新常态的大背景,又着眼于生猪生产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注意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规划》主要有四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在发展目标上,更加注重保供给、保生态、保安全的有机统一。《规划》在发展思路中明确提出“提素质、增效益、稳供给、保安全、促生态”的总体目标,具体发展目标把总量目标、规模化发展水平和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步推进。二是在发展方式上,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和可持续。《规划》立足推进生猪生产转型升级,明确提出发展规模养殖、建设现代生猪种业等措施,提高饲料转化率、母猪生产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实现数量增长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变。三是在经营理念上,更加注重全产业融合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提出了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的基本思想,各区域发展重点把种植、养殖和屠宰加工三个环节结合一起通盘谋划,主要任务统筹考虑种业、饲料兽药、屠宰加工到产业化经营各环节。四是在区域布局上,更加注重发挥优势。《规划》结合各地产业发展现状,在评估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通过区域优势互补,把全国划分为四大区域,重点发展区是传统主产区,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成为稳定我国猪肉供给的核心区域;约束发展区环境压力大,要控制总量,优化布局,提高粪便综合利用水平;潜力增长区资源优势明显,要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区域;适度发展区要突出区域特色,发展地方特色生猪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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