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经费保障

2020-01-30 20:41 来源:中国农网 编辑:刘然

本网讯(记者 杨梦帆)近日,湖北省武汉市等地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支持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财政部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合理调度资金分配,并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出台财政保障政策,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据介绍,财政部关注疫情发展态势,不断加大财力保证。1月23日,按照国务院部署,财政部紧急下拨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0亿元,支持湖北省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1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为疫情防控采购开启“绿色通道”;1月27日,财政部紧急预拨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44亿元,支持各地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其中对湖北省增加预拨5亿元; 1月28日,财政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要求,财政部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措施研究,及时完善疫情防控财税措施,加大财力保障。同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合理调度资金,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截至2020年1月29日下午5点,各级财政累计下达疫情防控补助资金273亿元,确保疫情防控经费需要。

同时,财政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及时出台一系列财政保障政策。1月22日,财政部与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确保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1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明确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月25日,财政部、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有关保障政策的通知》,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支持各地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1月27日,财政部办公厅、医保局办公室和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及异地就医患者救治费用保障政策。

———— 分享至 ————
深度报道
推荐视频

农民日报社主办,中国农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2019- by farmer.com.c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