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社主办

首页 三农要闻 详情

​盐碱地科普系列(中)——盐碱地治理历史沿革及经验

  • 来源:中国农网
  • 编辑:张轩铭
  • 作者: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青年理论学习小组
  • 2024-04-18 11:49:44

盐碱地治理历史沿革及经验

一、历史沿革

我国盐碱地治理历史悠久,相传公元前2200年,大禹治水就有建立沟渠排灌网改良盐碱地的实践,并在农书《禹贡》中对卤土(盐碱土)进行了分类与专门描述。在公元6世纪成书的《齐民要术》中,也有“绿肥轮作改碱”的记载。但大规模的盐碱地改良利用工作主要从新中国成立后开始,且与水利事业发展息息相关。新中国成立初期,针对黄泛区黄河泛滥造成的大面积土地盐碱化,通过造堤、建圩、筑堰,垫土造田,平整土地,利用雨水和提引蓄积的淡水冲洗盐分改良盐碱地,取得了一定成效。上世纪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末,国家大规模开展水利建设,由于认识不足,重灌轻排,导致区域水循环不畅通,在灌溉面积快速扩展的同时,部分区域的盐碱耕地面积也随之增长。上世纪70年代起,不断健全完善水利工程体系,疏浚整治黄河、淮河、海河等,加强排涝排盐能力;通过洗盐排盐治理盐碱地,取得积极成效。上世纪80年代起,组织开展了黄淮海平原综合治理研究与农业综合开发,推广井、灌、排相结合,伴随黄河来水减少、地下水位下降等因素,黄淮海平原盐碱地面积从上世纪80年代的5000万亩减少到目前只有零星分布,是我国成功治理盐碱地的典型区域。

进入本世纪后,国家持续推进盐碱地治理。一是积极采取工程措施防治耕地土壤盐碱化。截至2022年底建成高标准农田10亿亩,提高了农田灌排能力,为防止土壤盐碱化奠定了基础。20202022年,农业农村部组织在河北、内蒙古等8个省(区)轻中度盐碱耕地综合治理试验示范,试点地区土壤盐碱化程度普遍由中度变为轻度或者基本消除,亩均产能一般提升10%20%。近年有关省份又组织开展了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探索总结适合不同土壤类型的盐碱地治理模式和技术路径。组织出版《退化耕地治理技术模式》,发布了包括10项盐碱耕地治理在内的5大类43个技术模式。二是不断加大耐盐碱品种选育推广力度。通过挖掘优异耐盐碱基因、筛选耐盐碱种质资源,持续推进耐盐碱作物品种选育推广应用。2023年,农业农村部向社会推介发布了第一批耐盐碱优异作物种质资源清单,涉及大豆、水稻、玉米、小麦等10种农作物,共计711份。三是不断完善盐碱地治理政策。2014年,发展改革委和原农业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盐碱地治理的指导意见》。2016年颁布实施的《农田水利条例》、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2017年原国土资源部和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2021年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等明确要加强盐碱地治理改良与利用。四是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有力推动了盐碱未利用地的开垦治理。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显示,2009年至201910年间,全国有1200多万亩盐碱地已治理变为耕地,特别是水资源相对丰富的东北西部松嫩平原盐碱地、华北滨海滩涂盐碱地、黄河三角洲盐碱地、江苏沿海滩涂盐碱地,均得到一定程度的改造利用,有效提高了当地农业生产能力。

二、治理经验

长期的研究和实践经验表明,盐碱地治理的本质是“淡化耕层、防治盐碱,培肥土壤、提升地力”,核心是灌排配套、控盐治碱。有效治理利用盐碱地,一是遵循水盐运动规律。土壤盐碱化的发生、消除与水关系密切,“盐随水来、盐随水去”是盐碱地治理的基本原则。土壤盐碱含量高是盐碱地抑制作物生长的主要障碍因子,而这些成分主要来自于地下水、灌溉水等。因此,沥盐排盐是盐碱地综合治理的前提,任何其他措施要取得良好效果,都必须在水利设施完善、灌排渠系配套、沥盐排盐基础上进行。二是坚持综合施策防治结合。盐碱地问题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反复性,除非盐碱成因消失,否则任何单项技术都不可能一劳永逸。以工程措施为基础,持续辅以农艺、化学、生物等各种措施,实现防治结合、用养互促,方能长久有效。三是治理技术经济绿色安全。盐碱地治理的技术产品要注重性价比,操作简单、经济可行的技术产品才能够真正被接受并大范围推广。治理改良使用的技术产品不仅要有效,还要安全、绿色,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坚决不能污染破坏耕地,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四是地种互促提产增效。选育推广耐盐碱作物,坚持“以种适地”同“以地适种”相结合,是根本路径。各地针对轻中度盐碱地,开展小麦、玉米、油菜、大豆、苜蓿等作物的耐盐碱种质筛选,培育耐盐碱、优质、多抗新品种并示范推广。针对重度盐碱地,筛选一批耐盐碱性好、经济价值高的特色耐盐碱植物,发展水产品,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在保护和修复盐碱地的基础上,获取生态效益和经济价值。

作者: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青年理论学习小组 供稿

相关新闻
左侧固定广告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服务邮箱:agricn@126.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39520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035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06045 京ICP证05068373号

农民日报社主办,中国农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2019-2022 by farm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