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劳动者更有保障和尊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2024-05-07 15:21 来源:农民日报 编辑:唐中慧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婧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包括依法惩治恶意欠薪、对困难劳动者依法支持起诉等。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劳动者在劳动报酬以及社会保障等基本权利保护方面有了更高要求,互联网共享经济催生的新业态行业用工模式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检察机关受理的涉劳动者案件数量日益增加。从检察机关受理的大量涉农民工讨薪案件看,农民工特殊工资支付制度并未充分落实,事后处罚效果不佳等问题依然存在。该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统筹发挥各项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解决劳动者急难愁盼,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劳动者更有保障、更有尊严。

该批典型案例共8起,其中3起案件与农民工以及农村劳动者权益密切相关,记者将这3起案件的案情及检察官解析予以梳理。

因欠薪致经济拮据而盗窃的农民工未被起诉

陈某华、李某、黄某、刘某辉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某项目工地当钢筋工。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9月7日期间,4人因工资被拖欠,经济拮据,决定以部分人员望风、部分人员剪钢筋的方式合伙盗窃所在工地钢筋,后将钢筋运送至废品回收站出售牟利,利益均分。其中陈某华、李某盗窃11次,分别获利2000余元;黄某盗窃8次,获利1200元;刘某辉盗窃6次,获利900元。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中,陈某华等人称,由于工地负责人拖欠工资导致其经济拮据,他们担心9月份孩子开学无法及时支付学费才实施了盗窃。检察机关联系犯罪嫌疑人所在工地“工头”,询问相关情况,同时电话联系犯罪嫌疑人原籍地村干部,了解其各自家庭情况,证实犯罪嫌疑人均为各自家庭的经济支柱,本次盗窃犯罪动机自述真实可信。检察机关综合4人实施盗窃犯罪系因欠薪生活陷入困顿而引发,虽盗窃次数较多,但每次盗窃的数额相对较小,最终依法对陈某华等4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在审查中发现,该工地被欠薪的钢筋组农民工还有15人,且案发时间系农历新年前,欠薪导致农民工无法回家过年。检察机关多次与工地负责人进行沟通,要求及时支付工资。后又会同派出所实地走访工地,再次督促工地负责人及时支付欠薪。工地负责人最终于2024年1月30日(农历腊月二十)向包括本案4名涉案人员在内的19名钢筋工支付了拖欠的2023年6至12月工资共计17.1万元,确保农民工安心回家过年。

本案办结后,检察机关适时走访案件相关企业,了解当前工程进展、人员管理以及法律服务需求等情况,精准提供检察服务。根据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形成案件专题报告提交萧山区委政法委。萧山区委政法委牵头召集公安、法院、人社、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进行专题会商,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查处和衔接工作。

175名农民工讨回60余万元欠薪

2018年2月至2022年1月,张某岭等175名农民工受雇于山东省德州市某环卫有限公司,在某镇辖区内从事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张某岭等人依约完成任务,要求某环卫公司支付工资,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被拖欠工资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

2022年6月,张某岭等175名农民工向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帮助索要劳动报酬。德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所涉农民工基本是60岁以上老年人,自身维权能力较弱,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依法应予受理。受理该案后,德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联系当地法律援助中心为175名农民工指派法律援助律师;联合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司法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商讨案情,并共同到某环卫公司实地调查走访,督促某环卫公司积极配合。同时,检察院发现,张某岭等175名农民工没有留存工资条、劳务合同等能够证实劳动关系和欠薪数额的证据。

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围绕以上事实依法开展调查核实:一是逐一对175名农民工和某环卫公司会计人员进行询问,确认涉案175名农民工均与某环卫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二是调取环卫公司的财务资料、工资清单、银行流水,核实工资应发、实发数额,并同175名农民工核对欠薪数额,最终查明某环卫公司拖欠工资共计60多万元。2023年4月,德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支持张某岭等175名农民工诉请劳动报酬的意见,建议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

德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张某岭等175名农民工诉讼案后,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协助农民工申请减免诉讼费用,后联合德城区人民法院共同开展庭前调解。某环卫公司虽认可欠薪事实及数额,但以镇政府未支付其外包费用为由,提出没有能力向农民工实际支付工资。德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调取某环卫公司与镇政府的民事诉讼案卷,查明某环卫公司对镇政府享有到期债权,及时引导农民工申请对该债权保全。最终该批案件以调解结案,175名农民工被欠工资获得足额支付。

检察建议督促形成农机安全防范长效机制

吉林省桦甸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丘陵山区,地块细碎凌乱、坡多台多埂多、形状不规则,大中型农业机械难以进地作业,小型农机使用较为普遍。自2020年至今,桦甸市范围内因无证驾驶农机、私自改装、违法上路、使用违法拆卸和拼装农机、擅自拆除安全防护、操作使用不当等原因导致人员死亡、重伤和轻伤等事故多发,且受伤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2023年5月初,“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反映本案线索。桦甸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后,经向市人民医院、中医院调取近年来因操作农机致伤情况,查明农机致伤145人,呈逐年上升趋势,致伤农机多为单垄收割机、倒粮机及旋耕机。桦甸市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农机登记不规范、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农机改装和带病作业等问题是引发农机事故的重要原因。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向市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农机安全问题危害农村劳动者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桦甸市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机驾驶员岗前培训、规范考试流程与内容、农机安全知识宣传和完善机制等工作,完善和实施农机登记制度、考试培训核查制度、销售登记制度和日常巡查制度,农机安全保护效果显著提升。

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将本案办理情况上报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发现辖区内其他市县也存在类似情形,决定作为市级院公益诉讼专案直接办理,经调查认为,全市范围内的农机安全问题更为复杂多样,涉及多个监管部门。2023年11月7日,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市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组织多部门协同履职。吉林市政府接到建议后组织多个相关部门成立全市农机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从强化制度完善、细化管理责任、推动源头治理、构建协调机制、加强宣传培训等五个方面,全面堵塞农机安全监管漏洞,形成农机安全防范长效机制。针对农村劳动者因农机受伤后的评残和医保报销问题,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协调医保部门和残联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申报流程,切实高效为他们提供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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