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政策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

2024-06-14 19:00 来源:中国农网 编辑:张轩铭

记者6月13日从民政部获悉,日前,民政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在全国层面专门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出总体性、系统性部署。

我国老龄化水平城乡差异明显。民政部养老服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农村老年人在年龄结构、空巢率、健康状况等指标均较城镇更加严峻,在经济收入水平和养老服务费用承受能力等方面均与城镇差距较大,许多地方村庄空心化、农民老龄化、老年农民工返乡现象比较突出,城乡老龄化差距正在不断拉大,农村老龄化程度更高、形势更紧迫。在此背景下,《意见》的出台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政策引导。

《意见》明确,到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每个县(市、区、旗)至少有一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省域内总体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

《意见》指出,要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拓展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功能,推进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增加村级养老服务点,引导提升县域养老机构资源使用效能。例如,可以依托有条件的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开办老年食堂、设置老年助餐点,探索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灵活多样开展助餐服务。支持牧区探索开展“马背上”的流动服务,更好解决老年人在游牧过程中助急、助医等服务难题。

《意见》要求,要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健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其中,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广“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依托村级党组织落实政府投放农村基层的养老服务资源。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要将农村养老服务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利用区域党建平台,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同时,激发村集体和村民发展养老服务内生动力,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成立以低龄健康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为主体的农村养老互助服务队,其中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刘云

———— 分享至 ————
深度报道
推荐视频

农民日报社主办,中国农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2019- by farmer.com.c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