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王翔介绍,9月10日,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023年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进行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完善传染病的分类,将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等其他传染病明确为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完善监测、报告和预警规定;完善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实施程序;完善疫情控制措施,严格限定有关措施的适用条件;做好与有关法律规定的衔接。
防控传染病疫情工作涉及到多部法律,包括新修订的国境卫生检疫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同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等。王翔介绍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从法律制度上形成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风险的合力,本次传染病防治法修改有必要做好与和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的衔接。为此,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修改:明确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的规定设立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明确传染病防治中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修订后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境卫生检疫法也对与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的衔接作出规定。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有关法律草案的规定继续予以修改完善,确保法律之间协调一致。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秀萍
服务邮箱:agricn@126.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39520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035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06045 京ICP证05068373号
农民日报社主办,中国农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2019-2022 by farm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