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西安举办“知识产权助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今年9月底,西部地区各省份累计认定地理标志产品931个,批准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2389件,西部地区地理标志直接年产值达4298.4亿元。
据悉,为支持西部地区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做好“土特产”这篇大文章,国家知识产权局建设42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实施15个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积极发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综合效益,支持打造特色品牌。助力推进“东数西算”工程,在贵州、陕西等省份深入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建设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深化应用服务,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推进西部地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结合西部地区发展定位和资源禀赋,指导各地出台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配套政策文件。支持开展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实践探索,陕西、四川、广西、宁夏四地先后完成地方知识产权相关立法。“一省一策”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先后与甘肃、内蒙古、新疆、陕西、重庆、四川、广西等地共商共建知识产权强省。确定38个城市、71个县(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基础更加坚实。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不断深化国际合作,有力服务西部地区对外开放。在新疆举办首届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局局长会,在广西举办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在四川召开中欧两局局长会,促进西部省份知识产权对外开放。推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郫县豆瓣、库尔勒香梨、保山小粒咖啡等36个西部地区地理标志产品进入第一批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名录。支持“知识产权+蓉欧班列”基地建设,运送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享中国创新发展成果。积极分享中老铁路“知识产权互联互通”等典型案例,讲好中国在推进西部大开发中的知识产权故事。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胡明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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