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期盼更多“人地钱”支持

2025-05-08 16:24 来源:农民日报 编辑:黄敬慈 作者:李君

作者:李君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首先要解决人的问题。目前绝大部分村子发展集体经济主要还是依靠村干部,这个群体素质能力的高低决定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是否有希望。近些年,村干部的素质有了很大提升,但仍有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地方很难选出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人才。村干部队伍还存在着能力要求与待遇保障不匹配、权责边界与激励机制不明确、人才需求与供给渠道不畅通这三对矛盾。建议建立集体经济收益与干部薪酬联动机制,合理设置绩效奖励比例;完善村干部职业晋升通道,将优秀村干部纳入基层公务员定向招录体系,让年轻人看到在乡村发展的希望。

其次是解决钱的问题。2022年我们村办的建材厂投产后,需要购买生产用的原材料,遇到资金上的困难。当时我们去找了很多银行,开始说得好好的,到最后却说他们不能放款给村上,如果要贷款,就需要以我个人资产为村办企业办理抵押担保,这种情况不是个例。建议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信贷产品,建立集体经济组织信用评级专项标准,开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风险分担专项基金,切实破解融资“最后一公里”问题。

第三要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谋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四十九条明确了各级财政支持的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项目,依法将适宜的项目优先交由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这样一来,有利于实现三重效益——群众增收有渠道(务工收入)、集体创收有来源(管理收益)、工程质量有保障(属地监督)。

此外,还要给村集体经济发展“吃点补药”“开点绿灯”。绝大部分村经济发展都比较薄弱,建议在税收方面可以给予一些特殊政策,比如制定集体经济组织税收优惠目录,有助于招引一些企业到村里与村集体成立合资企业,特别是生产型企业,不仅可以解决村民就近就业的问题,还能解决村里发展的问题。发展村集体经济仅仅依靠传统农业是不够的,目前很多村都存在用地难的问题,不管是引入企业搞加工,还是发展乡村旅游,都需要有建设用地指标。建议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村域内流转制度,让更多生产型企业愿意扎根乡村,实现“村企联合、带富一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根本遵循,希望各级人大强化监督,确保法律的各项规定落实见效,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系四川省苍溪县白驿镇岫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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