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种养循环的推进工作,相继出台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0年)》《“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畜牧业绿色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撑。《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更是明确提出“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为种养循环指明了战略方向。
在政策强力驱动下,我国畜牧业正加速向绿色、低碳、循环方向转型。截至2023年底,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超过78%,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8%,种养循环新格局初见成效。然而,对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的“到203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目标,叠加饲料成本高企、人工费用上涨、市场波动加剧等挑战,尤其是中小规模养殖场户普遍面临现代化设施不足、深陷“低投入、低产出”困境的现实,我国畜牧业仍面临不小的绿色转型压力。破解困局,亟需政策工具创新,持续激发种养循环这一提质增效的“核心引擎”。
精准施策,破解中小规模养殖场户转型难题。提升种养循环效能,关键在于解决中小规模养殖场户的痛点与瓶颈,需构建“政策牵引—技术创新—能力建设—要素保障”的全链条支持体系。首先,要强化复合扶持机制,整合财政专项补贴、绿色金融产品和产学研技术服务平台资源,针对中小规模养殖场户探索实施“以奖代补+低息信贷+定向对接”等组合式扶持政策。其次,要推动技术适配与装备升级,加大投入,支持企业和科研单位研发、集成、推广适用于中小规模养殖场户的经济适用型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与环保可靠处理设备,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与技术装备提升深度融合。最后,要提升设施应用水平,大力推动现代化设施装备在中小规模养殖场户中的普及应用,切实补齐设施短板。
优化补偿机制,激发内生动力,推动种养循环补偿政策向精准化、动态化、系统化升级。一方面,要实施差异化补偿标准,对延续传统自种自养循环模式的养殖场户,基于成本考量,宜采用“按场(户)补偿”机制,重点覆盖基础设施维护、传统技术升级与管理成本,以最低补偿维持系统运转。对通过跨主体合作实现市场化种养循环的模式,基于规模效益与正外部性量化考量,应按畜种对养殖主体实施“按头(只)补偿”。补偿标准应动态关联资源化产品市场价值、环境效益系数及规模经济水平,平衡养殖场户成本收益。另一方面,要转变补偿方式,当前阶段,可侧重圈舍改造补贴与粪污清理补贴等实物补偿;长远看,应逐步转向技术(智力)补偿方式,提升养殖场户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深化试点示范,构建协同体系,持续实施整县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首先,要壮大有机肥产业,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加大对有机肥生产企业,尤其是产能薄弱地区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项目支持、税收优惠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支持其改造升级粪污收集、处理加工及还田设施设备。其次,要强化政策协同,统筹牲畜粪污处理、有机肥替代化肥、耕地质量提升等政策,重点推动有机肥在大田作物中的应用,激活种养循环内在链接。最后,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建立绿色农业示范园区和循环农业示范村,结合媒体宣传、现场观摩及案例分享,提升公众认知,激发养殖场户参与积极性。
健全服务体系,筑牢长效机制。强化服务支撑是保障种养循环行稳致远的关键,首先,要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发展提供种养循环“代种、代耕、代管、代收”等服务的专业化组织,并加快建立粪肥还田付费利用机制。其次,要积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注重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协调解决种养循环中的难点、堵点。最后,要畅通转化通道,通过机制创新和服务保障,打通“资源变资产、生态变效益”的转化路径,最终实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协同增效。
作者:王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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