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运营的有效途径。南江县先行先试,积极的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努力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取得初步成效。
提早清产核资。超前谋划,在推进确权颁证工作中,率先要求“多权同确”,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办法》(农经发〔1998〕6号)规定,划定清产核资范围,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进行分类清理、分类登记,对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鼓励聘请专业机构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评估,及早厘清集体资产家底,为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精准界定资格。精准界定成员资格是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更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南江县坚持“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民主决策、结果公示、资料备案”原则,结合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居住状况以及义务履行等情况,兼顾各类成员群体的利益,特别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等群体利益,细分出6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3种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保做到不漏一人。
科学量化股权。合理设置股权,对集体经济组织没有经营性资产的,则只登记不量化,对有经营性资产的,根据人口和农龄分类,全部折股量化到人、颁证到户,同时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生不增、死不减、可转让、可抵押、可继承”。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在群众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鼓励创新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和配置方式。
创新管运方式。在县、乡两级,成立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规范运行、资产审计等进行指导和监管。鼓励各村(组)建立与股份制产权管理相适应的法人主体(股份制公司或合作社),制定相应的章程,完善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目前,南江槐树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原有集体资产量化基础上,通过吸引外来资金、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入股等方式有效的壮大自身实力;南江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接进入市场;南江县长滩集体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租赁、入股等方式进入市场。
坚持试点先行。把试点作为全盘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有力抓手,每个乡镇自主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村(社区)开展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工作。明确光雾山镇焦家河村,兴马乡余家坪村,赶场镇井坝村、中江村,南江镇白鹤村,八庙乡普照寺村,沙河镇上营村,长赤镇青杠村,红光镇玉白村,正直镇花桥村等10个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示范村建设。鼓励有条件地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权、继承权试点,慎重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权、担保权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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