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医疗救治经费保障、医务人员待遇落实工作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事司相关负责人介绍, 2月1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立即研究做好卫生健康系统牺牲人员烈士申报工作,并于2月18日印发了通知,给各地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第一时间推动落实相关工作。二是要了解本地医务人员的相关情况,督促牺牲人员所在单位及时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报烈士。三是要对牺牲人员遗属进行慰问,了解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并进行心理疏导。四是要做好牺牲人员先进事迹的宣传。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在人社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在短时间之内快速出台了一系列待遇保障的政策。一是出台了工伤认定政策,明确医务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冠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二是落实医务人员的待遇政策,向工作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工作补助。三是申请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此项津贴标准已由国务院批准将于近日下发。四是向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绩效工资总额,允许医疗卫生机构向一线医务人员额外发放工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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