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出台意见推动健全行刑衔接机制

2021-10-11 14:32 来源:农民日报 编辑:李婧

本网讯(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婧)行刑衔接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简称,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年8月底,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2492件27063人,主要集中于民生领域。行刑衔接是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乃至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一项工作。为推动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实现两法无缝对接、双向衔接。今天,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规定》相关内容。

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检察机关开展行刑衔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以罚代刑”“不刑不罚”现象依然存在;检察监督手段单一,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检察监督不支持、不理解;有的地方检察机关就是否继续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予以监督存有疑惑,工作积极性不足。近年来,在行刑衔接领域,最高检积累了很好的经验,此次《行刑衔接工作规定》的出台,有利于及时总结既有经验,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据介绍,《规定》共十七条。内容包括,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开展监督和对需予以行政处罚的不起诉案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的,都应当提出检察意见;对有关单位不答复、不处理的,检察机关可以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必要时可以报告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同时明确对不起诉案件的检察意见应当要求有关单位在两个月以内回复办理情况或者处理结果;要求人民检察院发现行政执法人员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线索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年8月底,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2492件,主要集中于民生领域,其中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534件、非法经营罪2169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008件。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是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职。在监督方法上,既要注意严格依法,又要准确高效,还要审慎必要,不得干扰行政执法机关正常的执法程序。

责任编辑 李亚新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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