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妇女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发动妇女“法律明白人”家庭参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的通知》,带动农村家庭学法用法,争取到2025年底,全省每个行政村均有骨干妇女“法律明白人”家庭成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通知明确,要引导妇女“法律明白人”带动其家庭积极自荐。各行政村妇联主席所在村户原则上要纳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候选。对确定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对象的,开展多层次法治培训,并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培训内容。鼓励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家庭参与,将带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重点评价内容,纳入深化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此外,按程序对候选村户进行遴选,确立培养对象,对培养对象进行培训和考核验收,给予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称号并进行动态管理。各级妇联在开展以家庭为单位的评选示范活动时,优先推荐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家庭。
作者: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莫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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