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四川省生猪保供稳价九条措施》的通知(简称《措施》),以稳定生猪生产和价格。
九条措施具体包括:强化生猪基础产能保护临时救助机制落实、强化融资需求保障、加快规模养猪场确权登记、加大保险保障力度、开展猪肉储备调节、加强市场监管和引导、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做好降本增效工作和压实工作责任。
在强化生猪基础产能保护临时救助机制落实方面,合理修订全省能繁母猪存栏量、规模猪场保有量等指标,当市场波动、自然灾害或突发疫病等因素导致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低于各地最低保有量,或当全省生猪养殖严重亏损时,由农业农村部门商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立即研究制定临时调控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各级财政对规模养殖场(户)和种猪场(含地方保种场)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
在强化融资需求保障方面,各金融机构要把各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作为重点,在企业增信、信贷资金投向、投量、期限、利率等方面予以支持,降低民营企业贷款利率,不得随意断贷抽贷。在生猪养殖保险方面,支持各地自主自愿开展育肥猪价格保险,符合规定的纳入中省奖补资金支持范围。
在养殖场不动产权登记工作方面,《措施》提出,依法取得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权,从事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并满足不动产登记条件的生猪圈舍等建设场所,业主可积极申请相关不动产权登记。已确权登记的规模养猪场需要转变用途的,可由权利人申请,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
在开展猪肉储备调节方面,《措施》要求按照《四川省生猪猪肉市场价格调控预案》的相关要求,紧密配合中央猪肉储备调节工作,及时开展省级猪肉收储及投放,积极引导养殖户合理安排生产经营,促进生猪市场平稳运行,并要求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做好降本增效工作,压实工作责任。
此外,《措施》还提出,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食堂与养殖主体开展订单养殖,定期定价采购猪肉。在猪价过度下跌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发放猪肉或猪肉产品消费券,刺激猪肉消费。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张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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