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的发布会上,发言人杨合庆表示:关税法草案二次审议稿4月23日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杨合庆介绍,2023年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关税法草案进行初次审议。会后,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共收到52人提出的170条意见,主要意见包括:建议研究完善调整、发布税则的规定;建议细化明确进境物品、跨境电商税收相关规定;建议增加有关关税优惠的情形;建议将通关便利化改革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建议做好关税法与海关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的衔接协调。
据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包括吸收采纳部分社会公众的意见,对关税法草案作出完善性修改,主要包括:适应跨境电商发展要求,明确跨境电商领域的相关扣缴义务人;充实完善原产地制度规则的规定;总结海关通关便利化改革经验,将有关便利纳税人的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明确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
在现行进出口关税条例的基础上,总结海关通关便利化改革经验,关税法草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关税的征收管理制度:一是明确关税征收管理可以实施货物放行与税额确定相分离的模式。二是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按照规定选择海关办理申报纳税。三是将实践中允许纳税人汇总缴纳税款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四是将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时申请退税的期限由1年延长为3年,同时明确,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及时退还纳税人。五是适应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规定关税征管应当提升电子化、智能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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