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利益多元化,矛盾纠纷复杂化,群众诉求多样化,这是近年来基层治理工作面临的普遍难题。面对纷繁复杂的群众诉求,一旦处理不好,不仅失去民意,还有可能化身尖锐的“矛”,成为不稳定因素;而如果化解得当,则会赢得民心,铸就坚实的“盾”,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如何跟上新时代的步伐,丰富、发展、创新“枫桥经验”?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自2021年起,全力整治“只接不办”“只转不办”等难题,以实现“事心双解”为目标,整合相关部门职能,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总结推广“三三制”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法,实现了让群众“只进一扇门、解难化心结”,先后获得“平安山东建设示范县”“平安潍坊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
做优三级平台,筑牢矛盾纠纷化解根基
这几年,一处上下三层、总面积达4000平方米的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成为了昌乐群众最满意的去处。“进门讲明事由,就有工作人员全程引领到相关窗口,还有专门的群众接待室和调解室,直到把事情解决。”来自红河镇红河村的吴宏伟告诉记者。
同行的昌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剑发介绍:“我们在这里设有2个矛盾纠纷受理窗口、3个信访受理窗口,一体化运行,一窗式受理。还每天安排一名县级领导在现场接待来访群众,面对面解决群众诉求。”
高效的处置效率背后,是该中心推动要素整合、科学优化机制的努力。2021年以来,昌乐以做优平台为基础,以建强团队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为保障,依托社会治理服务中心,高标准建设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同时,昌乐按照有场所、有队伍、有制度、有台账、有实效标准的要求,在10个镇(街、区)全部设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村级合理设置村级矛调室,全县896个自然村、230个城区网格全部设立矛调室,已成功创建94个矛调示范村。
“与矛调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应进全进’,有利于矛调工作开展的部门‘能进则进’,涉及矛调工作的部门‘随叫随进’。”徐剑发说。据他介绍,昌乐矛调中心分类确定常驻轮驻随驻部门25个,融合矛盾纠纷调解、联合接访、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12345热线运行“五大中心”,法律咨询、心理疏导“两大服务”,落实首接、指定、兜底“三项责任”,变多部门、多渠道受理为“一窗式”受理,成为吸附矛盾纠纷的主平台、主渠道。
坚持调解优先,调出群众满意“同心圆”
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城乡人员流动大,各类纠纷增多,是造成群众对上反映诉求的主要原因。尤其是农村,小到家长里短、邻里关系,大到房屋拆迁、土地争议,如果不能有效在基层化解,很可能变成社会问题。
如何将这些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昌乐的做法是充分发挥“一站式”矛调中心的作用,坚持“乐调纠纷·解忧为民”服务理念,打造“乐易调”特色调解品牌,全力筑牢“第一道防线”。
现任昌乐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的王红玉,原是该县卫健局计生协会党支部书记,有多年群众工作经验的她,退休后被返聘为人民调解员。在她的手机通讯录里,存着几百个不认识却熟悉的陌生人。“这是今年1月份,我牵头调处一起工伤赔偿案件,经过5次调解后,当事人获得65万元补偿。”王红玉点开微信告诉记者,“当事人发来信息,上面写道,‘谢谢谢谢,万分感谢共产党。’”
类似“熟悉的陌生人”故事还有很多。如今,在王红玉与她的调解团队一起化解的625余起矛盾纠纷中,回访满意度一直保持在99%以上。“评理说事王大姐”已经成为王红玉的一张“标签”。“出门的时候但凡喊我一声大姐的,说明我工作干的还行。要是他们都喊我王主任,我就得反思反思了”。王红玉笑着说。
目前,昌乐县镇两级已建成“老兵调解室”“乐易调工作室”“老杜工作室”“小林调解室”等15个各具特色的个人调解工作室,通过品牌调解室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500余起,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调解品牌效应成效显著。“有矛盾,找中心,有纠纷,先调解”,成为当地群众解决矛盾、维护权益的首选。
推广“三三制”,联动实现“解难化心结”
五图街道某村两户村民在修筑两家之间倒塌的院墙时,因分摊石料费用问题出现纠纷,为此争执不休,村调解员、调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后将矛盾上交至街道。街道“一站式”矛调中心受理后,转调解员吕爱斌牵头调解。
“村里给咱调解了好几回,镇上又来了好几次,给咱出主意,想办法。咱也觉得这点事儿无非是为了争口气,不至于给村里和镇上添这些乱。”村民刘晓强直言被镇村干部的耐心服务“感动了”,这才精心与邻居沟通,很快签订了调解协议。
昌乐县“一站式”矛调中心工作人员李蕾蕾介绍,以“上交、受理、分流、督办、考核”为主要内容的闭环式运行机制,扎根于昌乐推行的“三三制”工作法,基层矛盾纠纷由村、镇街、县开展三级三轮调解,原则上每一级至少调解三轮,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吸附在基层”。
——村级筑牢“第一道防线”。调解员“及时调”。每个村调委会设3名以上调解员,按区域划分责任,第一时间到现场摸清情况并处置。调委会“集中调”。对现场无法调解的组织“五老”人员等进行集中调解。政法部门“参与调”。对疑难纠纷联系政法干警、村法律顾问等参与,“情理法”深度结合进行调解。
——镇级强化“及时就地化解”。矛调中心“分流调”。村级上报后,镇矛调中心分流到所在社区或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分管领导“统筹调”。对复杂矛盾纠纷由分管领导统筹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共同调解。主要领导“重点调”。对重点矛盾纠纷,由乡镇党委书记、镇长牵头成立专班推动化解。
——县级重在“统筹协调实效”。职能部门“精准调”。前两级调解未成上报后,矛调中心分派至职能部门或品牌调解室,因案施策、精准调解。调解中心“联动调”。对疑难矛盾纠纷,组织相关部门和律师、心理咨询师等,运用释法明理、心理疏导等方式调解。分析研判“跟踪调”。对暂时调解不成功的建立台账,持续跟踪管理,具备调解条件时及时再次调解,确实不宜调解的引导至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渠道,并提供法律援助。
作者:孙欢欢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吕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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