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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来全国法院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1.8万件

  • 来源:农民日报
  • 编辑:唐中慧
  • 作者:李秀萍
  • 2024-05-21 13:58:14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秀萍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国家赔偿法颁布30年来,全国法院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1.8万件,其中司法赔偿案件9.9万件,决定赔偿金额75.35亿元。

1994年5月1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国家赔偿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对行政赔偿、司法赔偿的范围、标准、程序以及赔偿金支付等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从1995年1月起,各级政法机关依法受理国家赔偿申请。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5月14日召开纪念国家赔偿法颁布30周年座谈会。座谈会上披露的数据显示,与1995年相比,2023年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数量增长17.55倍,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标准从17.76元增长到436.89元,国家赔偿制度权利救济作用的发挥更加充分。

据悉,党的十八大以前,人民法院每受理1.5万件案件就有1件因违法或错误造成损害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党的十八大以后,降低到每受理3.4万件案件有1件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制度的权力监督功能不断发挥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国家赔偿案件成效明显。30年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国家赔偿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国家赔偿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充分落实宪法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建设。

目前,修改国家赔偿法已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此前,国家赔偿法历经两次修正,赔偿范围更为广泛,赔偿程序更趋顺畅,赔偿费用支付更有保障,保障人权和规范公权的法律基础更加坚实,在充分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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