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日前,民政部就《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
据悉,修订《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细化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相关条件、程序、要求,引导、规范慈善组织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共27条,主要修订内容涉及以下方面:
一是明确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条件。根据新修改的慈善法,放宽了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时限要求。同时,将慈善法和相关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整合纳入相关条款,重点突出内部治理机制的有效性、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和慈善组织运作的合规性。
二是完善公开募捐资格退出制度。设置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有效期,有效期到期前六个月可直接换证,到期不申请换发的,其公开募捐资格自动终止,为慈善组织自愿退出提供了渠道。新修改的慈善法增设了吊销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对违规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建立了强制退出机制。《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慈善组织退出公开募捐资格后慈善财产的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是细化公开募捐方案备案要求。结合地方实践经验,细化了公开募捐方案的备案内容和具体要求,推动慈善组织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方便募捐对象、社会公众、有关部门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的监督。
四是优化互联网公开募捐活动。明确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不得向慈善组织收费或者变相收费。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发现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涉嫌违反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的,应当及时举报。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刘云
服务邮箱:agricn@126.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39520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035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06045 京ICP证05068373号
农民日报社主办,中国农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2019-2022 by farm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