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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全国法院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5.9万件

  • 来源:农民日报客户端
  • 编辑:暴佳然
  • 作者:李秀萍 黄敬慈
  • 2024-06-06 13:31:09

6月5日适逢“世界环境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3)》。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介绍,自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全国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5.9万件,审结23.2万件,审理一批标志性典型性案件,有力推动生态环境法治进程。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司法保护力度,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强化长江十年禁渔、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等方面的司法保障力度;发布首份“双碳”司法意见等,服务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挑战,守牢美丽中国安全底线。全国法院审理一批标志性典型性案件,如江苏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惩治擅自“放生”鲶鱼、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贵州法院审理的盗割“古楠木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判令被告人对其盗割损害的具有2600年树龄的“古楠木王”进行及时救治等。

据悉,截至2023年底,全国法院已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织2800多个,我国已成为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覆盖最广、体系最完整的国家。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统一归口取得明显进展,全国已有1200余家法院落实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归口,有500余家法院已完成“二合一”归口。区域司法协作力度不断加大,最高人民法院指导福建等10省(区)法院成立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沿黄河流域9省(区)法院签署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西倡议》、秦岭山脉7省(市)法院发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秦岭宣言》等。

人民法院立足规范引领,丰富完善司法裁判规则,推动法律适用规范体系现代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生态环境侵权民事诉讼证据等5部司法解释;发布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意见、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纪要等3部司法文件;发布长江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5个,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主题的典型案例9批93个;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和检察公益诉讼法等立法工作。创新适用技改抵扣、碳汇认购等责任履行方式,持续用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特色举措。

人民法院还通过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促进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打造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品牌,持续建好、用好综合性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强化数字赋能,以更高标准、更新技术、更优方案建设法院 “一张网”,上线运行诉讼服务“有信必复”平台,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建成运行等。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秀萍 见习记者 黄敬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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