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巴中市南江籍劳务分包人姜建平向巴中市委、市政府求助,反映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国宏丽都嘉园项目拖欠158名农民工工资747万元,请求派人前往帮助维权。
同时,南江籍农民工袁开平反映山西省灵石县一建设项目拖欠75名农民工工资149.8万元。巴中市平昌籍农民工何文敏反映河北省邢台市一建设项目拖欠138名农民工核定工资237.3万元;
遵照巴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巴中市农民工维权中心及时介入维权。期间,工会维权人员历时10余天远赴河北、山西两省三地,运用“3+1”异地维权模式,成功解决三起农民工欠薪问题,累计为巴中市371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134.1万元。
据巴中市农民工维权中心主任王晓荣介绍,今年1至7月,市农民工维权中心共受理农民工维权求助事项45件。截至目前,市农民工维权中心已为4178名农民工追回欠薪及伤亡事故索赔1.2亿元。
充分发挥“3+1”利剑作用
据王晓荣介绍,位于邯郸市丛台区的国宏丽都嘉园商住小区项目,由河北国宏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国宏公司)出资建设,邯郸市晨阳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阳公司)总包承建。
邯郸组织协调会,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2017年8月,巴中市建安建筑劳务公司负责人姜建平分包了该项目4#、5#楼的劳务工程,近200名巴中籍农民工参与施工。2018年10月,国宏公司突发债务性融资“爆雷”。各方融资债权人蜂拥而至,申请查封冻结国宏公司账户与资产的诉讼案件多达230余起。国宏丽都嘉园项目被迫停工并随之“烂尾”。
2023年10月,停工“烂尾”达5年之久的国宏丽都嘉园项目,在“保交楼”专项借款政策支持下竣工封顶。此时,饱受讨薪之苦的姜建平看到了希望。然而,面对该楼盘销售黄金期已过,房企贷款紧缩等现状,无奈之下,今年5月22日,姜建平选择向家乡党委政府求助。
临行前,四川省巴中市以市政府的名义向河北省邯郸市发去公函,请求邯郸方面充分配合巴中市维权中心派出的工作人员,及时妥善处理农民工欠薪事件。同时,维权人员以“代理投诉”为抓手,将有关情况向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国务院有关部委及河北省主要领导进行了投诉反映,立即引起了事发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8月18日,巴中市农民工维权中心王晓荣、赵春、杨柠菀到达邯郸。次日,邯郸市政府相关领导主持召开协调会。王晓荣等维权人向涉事企业负责人反复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使其充分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性;同时又多次召集姜建平等人为其分析利弊,化解心中积怨,确保农民工情绪稳定。最终,在巴中市和邯郸市两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在邯郸市相关职能部门充分支持和配合下,核实认定了共拖欠巴中籍农民工工资747万元。
8月20日,双方达成协议:今年12月31日前先兑现400万元,余下347万元于2025年6月30日前全部付清。王晓荣说:“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巴中市农民工维权‘3+1’模式的作用,即公函引路、代理投诉、依法调处+维稳并重。”
多年积淀已形成完整制度体系
王晓荣介绍说,四川省巴中市总人口356万人,常年超过100万人在外务工,务工收入已成为当地农村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况且,巴中市各个区县都曾是国家级贫困县,至今GDP总量仍未超过1000亿元,在四川省仍然排名靠后。因此,大量务工人员能否顺利将务工收入拿回巴中,这对巴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至关重要。也正因为此,巴中市历届党委、政府均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该市这项工作,也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充分认可。
山西灵石县协调会现场。
“通过多年的维权实践,我们已经形成整套经验,并总结出成体系的制度。概括起来有三点,”王晓荣说,“即党政主导、工会主体,解决‘谁来维权’的问题;法理并举、维稳并重,解决‘怎么维权’的问题;用心服务、分类施策,解决‘长效维权’的问题。”
首先,巴中将农民工维权工作作为“书记项目”“常委项目”来抓,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坚持重心下移,逐年增加“两代表一委员”中基层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工比例,巴中3名全国人大代表中就有1名来自农民工群体。
巴中在市总工会设立市农民工维权中心,为副县级事业单位,落实编制和经费保障,由“全国先进工作者”王晓荣同志担任市农民工维权中心主要负责人。以乡镇(街道)、建筑工地、驻外机构等为载体,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延伸工会触角、赋予维权责任。
王晓荣说,“维权必须建设一支业务精通、工作精细、敢打硬仗的工作队伍。”巴中目前已建立起一支涵盖市县乡村的农民工维权队伍,并对这支队伍采取组织调训、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全覆盖履职培训,加强技能竞赛,开展“业务大比武·岗位练铁军”活动,并评比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和劳动关系协调员。
至于怎样维权,王晓荣说:“实践中,我们摸索出‘3+1 模式’,并在实践中多次运用。”
为什么要“代理投诉”?是鉴于农民工信息渠道及认知局限的现实,在接到农民工维权求助后,首先由市农民工维权中心向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和事发地省、市主要领导网上公开信箱反映情况。
为什么要“公函引路”?由市人民政府给事发地政府发去公函,维权人员再持市政府出具的介绍信赶赴相关地域,意味着是代表市政府而来的公务行为,这便于引起所在地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另外,维权必须“依法调处”,合法权益绝不让步,合理诉求据理力争;同时,还要考虑“维稳并重”。因为针对农民工可能出现的过激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引导,确保依法理性维权,才能达到圆满效果。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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