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易某某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红耳彩龟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易某某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扣押在案的1760只红耳彩龟,予以没收。这是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案。
据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2022年10月21日晚,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关员在口岸进境客车通道巡查时,发现易某某驾驶的粤澳两地牌车存在异常。经进一步检查,关员从该车天窗和遮阳板夹缝处以及扶手箱改装的暗格内查获大量疑似红耳彩龟等龟类动物,但易某某不能出具有效的检疫证明。
经鉴定,涉案活体龟类中的1760只为红耳彩龟(又称巴西龟),是外来入侵物种,已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和《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100种最危险入侵物种之一。
国家大宗淡水鱼产业技术体系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岗位科学家顾党恩告诉记者,红耳彩龟繁殖力强,对温度、盐度和环境污染等有较强的耐受性,扩散到野外能快速形成自然种群并快速扩张,会掠夺其他生物的生存资源,排斥、挤压本土龟类的生存空间,严重威胁入侵地的生物多样性。此外,红耳彩龟是沙门杆菌等病菌的重要传播媒介,若造成入侵将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造成威胁。
据了解,2023年8月7日,拱北海关缉私局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将易某某移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综合考虑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的数量、危害等因素,认定该案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并于2024年4月12日提起公诉。今年6月5日,该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刘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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