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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

  • 来源:农民日报客户端
  • 编辑:葛羚羚
  • 作者:刘杰
  • 2024-10-25 16:55:26

10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前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进展情况。会上称,1-9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49万人,9月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截至今年9月,脱贫人口务工3301.6万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参保人数978.65万人。

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陈勇嘉介绍,近年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推动健全了及时认定、优先服务、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提升就业援助的精准性、可及性,助力困难人员就业。

一是开展精准式对象认定。盯紧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人员,根据其就业困难程度,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援助对象精准发现、就业需求动态掌握。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人员范围,推动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二是实施一对一个性化帮扶。依托就业信息一体化平台,建立精准帮扶台账,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能力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广泛收集适合援助对象的城乡社区岗位、急需紧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以及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形成岗位清单。结合援助对象的特点,开展个性化的职业指导,确定差异化的帮扶举措,提供针对性的岗位推荐、技能培训和创业服务。

三是落实两优惠、三补贴政策。“两优惠”即对援助对象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和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三补贴”即对援助对象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对参加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无法通过市场化渠道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并给予岗位补贴。

四是强化“回头看”跟踪服务。对经帮扶就业的及时了解掌握岗位适应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享受援助政策期满的提前开展评估,做好后续服务衔接。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服务活动,集中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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