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这对农业转型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农业产业需要实现多重效益的综合平衡,这意味着农业产业发展既要保证粮食安全,又要能够带动农民增收,同时还要能够实现绿色发展。这不仅仅要精准选择农业项目,也需要系统升级农业科技和经营理念,要实现农业产业的协同带富能力,还需要创新产业组织模式,形成农业共同富裕产业链。浙江嘉兴海宁市斜桥镇通过“稻虾共作”共富工坊,走出一条“一田两收,生态高效”的绿色共富路,探索了一条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实现农业综合效益的实现路径。
“稻虾共作”生态循环,实现农业经济效益与绿色效益双丰收。目前,斜桥镇“稻虾共作”共2200余亩,其中新农村有260亩。稻种与虾苗分别采用浙粳优1578和澳洲淡水龙虾。相比常规稻种,浙粳优1578产量高、品质优、更不易倒伏,而澳洲淡水龙虾则对水质要求非常高。龙虾和水稻的种养过程均原生态养殖,不施化肥、不打农药。一方面,根系发达的水稻长在虾田,为喜阴喜凉的虾提供了天然“遮阳伞”,水中丰富的代谢微生物更是虾丰盛的“营养餐”。另一方面,虾为水稻提供了绿色“杀虫剂”,威胁水稻生长的昆虫、水草都成为虾的食物,其排泄物和褪壳则是天然的水稻有机肥。“稻虾共作”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大提高了亩产的经济效益——水稻亩产在1100斤左右,申请“绿色稻米”认定后售价较以往翻一番,可达5元/公斤,澳龙更是保持在40元/只甚至更高的售价,亩均总效益可达5900元,绿色的农产品备受消费者青睐,打响了斜桥镇“稻”“虾”品牌。
“工业化开发农业”链接多元产业主体,激发农业产业发展活力。斜桥镇的“稻虾共作”,是以项目开发的逻辑来进行农业经营,整合了村集体、合作社、养殖大户、浙江省农科院等多主体的共同参与。“稻虾共作”不只需要一块水田,种稻育虾前,还需要在水田铺设龙虾蜕壳所需的管道、供养及抽水等设施。由于较大的前期投入,许多养殖户面临“有心无财力”的问题。因此,斜桥镇新农村先以合作社的形式从个体农户手中流转土地,然后根据“稻虾共作”项目需要,先后投资210万元对规模流转的土地进行配套设施建设,然后吸引养殖户承包经营。这种开发模式养殖户不用投入大量的资金,可以“拎包入住”直接经营,既降低种养户的前期投入,又减少了经营户的后续经营风险。在“项目招商”“定制引资”思维的开发下,村庄很快吸引到有意的种养大户,解决了“谁来种养”的问题。同时,新农村还以联合党建为纽带,链接了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的专家团队,为稻渔综合种养提供坚强技术支撑,实现了产业链与党建链深度融合。
“产业共富”开创村民增收、集体共富新路径。“一片田带动一个村”,“稻虾共作”带来的经济效益不但实现了养殖户增收,更带动了村集体经济的增长。“稻虾共作”项目创造了集体经济增收路径,首先村集体可以获得土地流转的差价,村集体付给农户的土地流转费是800元每亩,但是通过村集体的投资开发,可以按每亩1000元的价格流转给养殖大户,村集体可以获得每亩200元差价。此外,“稻虾共作”项目在海宁市一级有40%的设施补助,近80万元。如果是大户自己建设,补助费、设施就归大户所有。如果村集体前期投资,这笔补助和设施则成为村集体资产。同时,村集体投资的基础设施还可以向种养大户收取每年近10%的租赁费,也就是20万元。算下来,这个项目能为村集体增加25万元以上的可持续性集体经济收入。“稻虾共作”项目也为村民提供了增收路径,村民每年可以获得800元一亩的土地流转费。此外,这个项目还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稻虾共作”不能打农药就需要依靠大量人工来拔草,这样为周边村民提供了大量临时性的用工岗位。此外,村庄低保户每年可从村集体获取500元的分红。目前通过土地流转、带动村民就业,斜桥镇新农村“稻虾共作”项目已实现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私营企业主群体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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