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走进该县泉上镇,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狩猎罪案件,20余名当地群众旁听了庭审。据悉,被告人张某金将购买的带有报警装置的捕兽夹和捕鸟网放置在山场,捕获了多只夜鹭、鸬鹚、灰胸竹鸡等动物。张某金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庭审结束后,法官向旁听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呼吁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爱护野生动物。图为法官审理后当庭宣判。 赖征源 范文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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