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秀萍
2024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连续第8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8年来,逐年吸引更多公众关注备案审查工作。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对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展开分组审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纷纷表示,公布备案审查纠正案例的做法,维护了法治统一、回应了社会关切、彰显了制度刚性,有利于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每年报告都要披露一批备案审查纠正的与宪法法律和上位法不一致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公布后,对于各立法主体在立法过程中严格对标宪法、对标法律规定、对标上位法的规定,维护法治统一非常有意义。每年公布一批案例,逐步积累成效很大,还要持续推进。”许安标委员如是说。
郭振华委员说:“这些年备案审查纠正的一些典型案例,从推动废止收容教育制度到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从民生领域具体案例到民法典实施后的法规集中清理,以及纠正个别地方‘立法放水’问题等,应该说很好发挥了备案审查的功能作用。”他还指出:“从这些年的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看,公民和社会极为关注,参与也极为积极。但与此相对应的是,国家机关至今未提出过一件审查要求,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纠错的一些典型案例,承担实施职责的国家机关事先也没有提出过审查要求,这说明国家机关的法治意识需要加强。”
景汉朝委员的建议异曲同工。他说:“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备案审查建议5682件,都是公民和社会组织提出来的,没有一件是国家机关提出来的。国家机关在这方面应该更为关注,积极提出一些备案审查的意见建议。建议逐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工作成效的宣传和透明度。备案审查和立法性质上基本是一样的,立法都要公开,规范性文件也已经公布,审查纠正的情况也应当公开。”
谭天星委员同样关注如何更好发挥备案审查在推动国家机关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他说:“从报告看,在开展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中,有一些需要修改或废止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和决议决定。建议对这些在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方面存在问题的地方性法规逐一分析研究,总结出共性和典型,深刻分析产生的内在原因,进一步完善制度、筑牢篱笆、严格审查,杜绝违宪等现象发生。”
黄俊华委员注意到报告对2025年工作的考虑中提到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只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属于人大监督的对象,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应当纳入人大备案审查的范围,接受人大监督。他说:“这项工作有利于维护法治统一,在促进政策一致性上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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