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更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健康问题,2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实施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通知》。
据介绍,《通知》明确要在全国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均提供儿科服务。要逐步扩大儿科服务供给。其中,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全面梳理辖区内尚未提供儿科服务的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名单,督促指导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有关要求设置儿科,配备相应设施设备。结合医院所在地儿科医疗资源布局、医院专科基础以及儿童就医需求,有序规划儿科门急诊和病房。
在推进儿科设置期间,要通过医联体牵头医院派员下沉、对口帮扶医院支持、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等形式,帮助尚未完成儿科设置的医院不迟于11月底提供儿科服务。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内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加强儿科医师、护士配备。结合辖区内儿童患者就诊需求,参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实施方案,面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全科、内科等专业医师积极开展儿科医师转岗培训,经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医师,按规定增加儿科执业范围并上岗服务。要通过薪酬分配机制等改革,稳定和壮大儿科医务人员队伍。
在公众较为关心的检验结果互认方面,《通知》要求地市内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超过200项。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中医药、疾控主管部门督促指导地市根据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指引,结合实际制定发布辖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医疗机构清单和“负面”清单,11月底前实现地市内互认项目超过200项。加强临床检验、放射影像、核医学等相关专业质控工作,实现国家、省、地市质控中心全覆盖,同时扩大室间质评覆盖面,推动质控工作向县(区)延伸。推广“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服务模式,在紧密型医联体内实现检查检验同质化管理基础上,有序扩大互认机构和区域范围,逐步实现地市内互认。建立互认统计分析及结果反馈机制,对互认项目数量、互认比例明显低于平均水平的,要查找原因,督促改进。积极做好解释沟通。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增进公众对互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既要积极推进互认工作,又要充分尊重医师决策权。
附官网通知全文:http://www.nhc.gov.cn/bgt/s7692/202502/d109468904d04b74a7e692123070c36a.shtml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琭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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