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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管理改革打出惠民减负“组合拳”

  • 编辑:王春植
  • 作者:王春植
  • 2025-02-21 17:43:39


继2025年1月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国籍证书3种渔船证书电子证照标准之后,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自今年3月1日起,我国将启用国内渔船电子证书。渔民不必再携带各类纸质证件,只要通过手机出示电子证书就可以通过扫码查验,可有效提高管理能力和办事效率。

渔船电子证书启用是推进渔船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主要目的是为渔民和基层减负,提升渔船管理电子政务水平。其实,渔船电子证书的启用只是我国渔船管理改革系列措施的其中一项。2023年以来,农业农村部持续加大渔船管理改革力度,围绕便民、解困、提效主题,盯紧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急难愁盼”,持续出台便民措施解决一批“关键小事”,不仅提高渔船改革分类施策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而且得到渔民、企业和基层的普遍支持。


16项便民措施让渔民轻装前行

渔船是捕捞生产最重要的工具,也是渔民维系生计的核心资产,合理有效的渔船管理对捕捞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一直对渔船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相对严格的准入条件、紧密衔接的管理环节、层层把关的行政审批,严格管控渔船从建造到拆解的过程。然而随着渔业经济快速发展,渔船管理工作中出现了证明事项多、审批程序烦琐、远洋渔船跨省过户难和管理要求复杂等难题。

比如,为了完善渔船管理的各种手续,渔民群众要一趟趟跑业务大厅,一份份填写申请表,有的资料在申请船网工具指标的环节已提交过,到渔船登记环节却要重复提交盖章。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曾经过于烦琐的管理制度给渔民和管理人员带来了诸多不便,优化渔船管理制度、推行便民措施至关重要。

为简化渔船审批、登记程序,减轻基层负担、便利渔民群众,2023年3月,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经深入调研,决定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和渔业船舶登记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当年7月,农业农村部发布了16项渔船管理便民措施,取消《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等规章设定的10项证明,精简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渔业捕捞许可证、跨省份光船租赁等3项审批程序,调整优化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户籍条件等3项管理要求。

“多项便民措施极大便利了我们远洋渔业企业,真真切切让我们受益匪浅。”措施实施后不久,农业农村部收到了一封来自浙江舟山顺泽远洋渔业公司情感真挚的感谢信。公司负责人在信中表示,取消渔业船网工具指标转移证明的渔船审批革新政策,有效打破了地方区域性保护壁垒,促进了远洋渔船全国范围内资源要素流转,有利于远洋企业资产增值保值,打通了多年的行业堵点。

这家企业的经历,正是这场渔船管理改革的缩影。从“层层审批、严防死守”,到“简化程序、便民利民”,渔船管理水平的服务升级,不仅松绑了行政束缚,也赋予了市场更多自主权。


简化流程让渔船资源流动起来

渔船作为渔业生产的重要要素,其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管理关乎捕捞业的可持续发展,但我国有关渔船分级分类管理、渔船流转等相关制度难以适配我国渔民以及渔业生产企业的实际需求。

“渔业生产企业对于渔船流转的需求也逐渐增大,但曾经的管理制度对渔船交易限制颇多。”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渔船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渔船交易除了须遵守地域、户籍等实质性限制之外,整个购置过程包含14个环节,需提交21种材料,买卖双方需共同到场10次,法定办证时限120天。在这种情况下,渔船流转显然举步维艰。相关调研结果显示,过于烦琐的流程导致2019~2022年全国仅完成12起跨省交易。

为了破除渔船有序流转的体制机制障碍,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正在推行一系列改革举措,通过线上申请、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等机制,将材料精简至5项,办理时限压缩至21个工作日,还将合并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和渔业船舶登记申请业务,制度性限制也将大幅松绑。这将不仅消除市场准入的隐性壁垒,更为建设全国统一的渔业大市场奠定基础。改革后的渔船交易体系既满足企业动态调整需求,又通过规范化管理提升要素流动性,激活行业发展动能。

除了渔船的流转问题,取缔“三无”船舶、减少脱管渔船,让生计渔民有合法合规的渔船可用也是关键一环。但受国家渔船指标管控政策限制,许多生计渔民无法获取合法的渔船指标,只能自行采购质量较差的船只从事“三无”渔船生产活动,严重影响了渔业生产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2023年9月,农业农村部批准苍南县为全国唯一渔船管理改革试点县。改革开始后,苍南县一方面加大“三无”船舶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对小型渔船实施“公建民租”管理,该县争取到350艘海洋小型捕捞渔船指标,由财政专门调配区域协调专项激励资金1亿元作为启动资金,定制环保、安全的渔船。

“渔船有了‘身份证’安全又安心,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开‘三无’船被处罚了。”苍南县56岁的老渔民易际凤便是受益者之一,得知政府投放“公建民租”渔船,他马上联合两位渔民一起租赁了一艘渔船。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办理效率,农业农村部加大对远洋渔业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对于购置远洋渔船的企业,自2024年12月1日起试行快速审批流程,远洋渔业企业在申请办理购置远洋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手续时,可同步提出办理远洋渔业项目审批的申请,极大简化了流程、方便了企业。政策改革打通了资源流转的“主动脉”,试点探索则疏通基层治理的“毛细血管”,既根治“三无”渔船沉疴,又盘活小型渔船存量资源,理顺渔业生产关系的同时推动了捕捞业的转型升级。


科技赋能让智慧管理走出新速度

此次启用的渔船电子证书范围包括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等现行4种渔船证书。得知将启用渔船电子证书的消息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渔业科的工作人员王广宇激动地将这一消息转发到朋友圈,他认为这是一个方便渔民的好举措。

据悉,此次启用的渔船电子证书包括了持证人基本信息、渔船基本信息以及管理信息等内容,有需要的人员只需要找到农业农村部官网及地方相关政务服务平台就可以申领渔船电子证书和使用指南。

渔船电子证书还将成为渔民办事的“万能钥匙”。渔民从此告别了跑腿盖章的日子,足不出户就能办理业务;对于管理部门来说,这一举措更是杜绝了“一船多证”现象,能实现全国联网数据互通,极大地提升了管理效能。

“近年来,渔业渔政部门在渔船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渔船动态监控和管理、监管能力提升、数据分析整合及优化服务等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今渔船档案实现电子化、业务流程数字化,每艘渔船都有唯一的电子标识。同时通过渔船上安装的北斗定位终端、AIS基站和雷达设备,能实现渔船位置、航速、航线的实时监控,一旦识别到异常行为,划定的电子围栏区域就能自动推送违规预警信息。

渔船管理信息化并非简单的技术叠加,而是对传统治理模式的重构。这场变革的终极目标,不仅是让渔民“少跑腿”,更将行政资源从烦琐事务中解放,推动渔船管理从“人海战术”向“精准治理”升级,进而让产业脱胎换骨、让捕捞业从“汗水经济”走向“智慧经济”。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冯建伟 王春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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