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记者会。
民政部部长陆治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王晓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雷海潮就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住房、卫生健康等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90%以上村卫生室已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雷海潮表示,各级党委政府顺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大力发展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去年我们和国家医保局一起推动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的报销定点范围。据统计,现在90%以上的村卫生室都已经纳入,极大地方便了老百姓看病、就诊和费用支付。
近两年投入近9亿元
为中西部地区更新升级乡镇卫生院的医用设备
雷海潮表示,财政部从中央财政支持地方卫生发展的角度,近两年投入了近9亿元,为中西部地区更新升级乡镇卫生院的医用设备。这些支持也正在见到积极的成效。所以我想我们对基层医生服务的明天和未来以及现状都应该充满信心。
面向脱贫人口等农民工
拓宽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渠道
王晓萍表示,将确保重点群体就业稳定。面向脱贫人口等农民工,拓宽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渠道,强化劳务协作、打造劳务品牌,加强大龄农民工服务培训支持力度,促进就业增收。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加强针对性援助帮扶,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服务工作。
将更多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
纳入企业职工社保制度
王晓萍表示,将完善重点群体社会保障政策。主要是落实好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要求,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本人实际,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也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按年等方式缴费,养老保险也可以跨省转移接续。我们将适应就业方式的变化,研究完善参保缴费办法,将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企业职工社保制度,享有更高水平保障。
推进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
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
陆治原表示,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一要强化常态化救助帮扶,在保障好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基础上,出台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二要按照中央统一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推进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三要扎实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完善政策措施,探索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模式。四要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运用“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等方式,确保困难群众有困难及时被发现、需要救助的及时得到救助帮扶。
逐步扩大民政民生保障政策覆盖面
陆治原表示,将逐步扩大相关民生保障政策覆盖面,有序推进民政民生保障由兜底性、基础性向普惠性发展。
一要推进保障对象从特定群体向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体转变;二要推进服务内容从物质保障为主,向物质救助、社会服务和精神关爱兼顾转变;三要推进要素保障从主要依靠政府,向以政府为主导,积极发挥市场、社会等多方力量作用转变;四要推进手段方式从传统服务方式向数智化、标准化方式转变。
2024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达79岁
雷海潮表示,根据最新统计结果,2024年中国居民预期寿命已经达到79岁,比2023年提高0.4岁,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要求。与高收入国家相比,也超出了21个国家的预期寿命。
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
王晓萍表示,从今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补贴职业技能培训1000万人次以上,支持劳动者以一技之长创造美好前程。在培训对象上,聚焦最急需的群体,特别是农民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
引导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体重门诊
雷海潮表示,“体重管理年”实施的首期三年体重管理行动,目的就是在全社会形成重视体重、管好体重,健康饮食、积极参与运动锻炼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习惯。
此外,卫健委引导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体重门诊,为受体重问题困扰的居民提供良好的专业咨询环境和平台,在自己的努力和专业机构人员的帮助下,能够更好地管好体重,健康生活。
加快健全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体系
陆治原表示,将加快健全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将在已有养老服务设施基础上,推进在县(区)级健全综合养老服务平台,在乡镇(街道)健全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村(社区)健全养老服务站点,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形成一刻钟养老服务圈,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养老服务。
出台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
陆治原表示,要强化常态化救助帮扶,在保障好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基础上,出台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要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运用“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等方式,确保困难群众有困难及时被发现、有救助需求及时得到救助帮扶。
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
王晓萍表示,将落实好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的限制。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本人实际,在就业地或者是户籍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也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按年这样一些方式来缴费,养老保险也可以跨省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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