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为“她”权益发声——来自2025年全国两会的妇女权益保护建言

2025-03-11 23:44 来源:农民日报客户端 编辑:袁雅茹 作者:李秀萍

2025年全国两会圆满落幕。今年两会期间,一些女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聚焦事关妇女权益保护的法治议题积极献言献策,涉及的代表建议、议案和委员提案,频上热搜,赢得社会公众纷纷点赞。

李紫微建言完善打拐犯罪工作机制

近年我国打拐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在户籍管理、法律震慑、基层治理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辽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李紫微持续关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相关工作,今年两会她带来关于进一步完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机制的建议,旨在进一步完善打拐长效机制,构建“预防—打击救济震慑”的全链条治理体系,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围绕建立户籍异常人员统一采血筛查机制、将打拐成效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构建被拐人员户口非法注销智能系统等,李紫微的建议极有针对性。

具体说来,李紫微建议由公安部牵头,对全国户籍登记中“来历不明”“户籍信息矛盾”及“非婚生子女未登记生母”等异常状态人员,开展强制性DNA采血筛查。建议中央财政单列专项资金,用于DNA数据库扩容、户籍系统升级和基层执法培训。建议将采集数据实时对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运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交叉比对。建议制定DNA数据采集管理细则,明确隐私保护措施,建立异常数据复核机制,避免误伤合法收养家庭、单亲生育家庭。

她还建议在现有平安建设考核基础上单列“拐卖犯罪综合整治”指标,权重不低于5%。建立“发案率、破案率、解救率、安置率”四维量化评估模型,实施季度动态考核。对连续两年考核末位的地区,启动省级挂牌督办,约谈主要领导并暂停文明城区评选资格。建立全国打拐信息公示平台,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与工作进展,强化社会监督。

此外,李紫微建议修订户口登记条例,增设“被法院认定系被拐卖取得的户口,公安机关应依职权主动注销”条款。开发全国户籍系统与打拐数据库的智能比对模块,实现疑似非法户口自动预警、人工复核、批量注销。建立被注销户口异议申诉渠道,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救济。

方燕建议将反家暴纳入基层警察培训必修课

2025年3月1日,适逢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九周年。法律实施以来,从法律层面上家庭暴力的定义得以明确,家庭暴力受害者维权有了法律依据,也为公安机关针对家庭暴力的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今年全国两会上,反家庭暴力继续成为一些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监事长、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建议将反家庭暴力法的学习、反家庭暴力的警情处置课程纳入警察入职、晋升培训课程体系,将反家庭暴力培训作为必修课。

方燕表示,在警察入职、晋升培训中增加反家庭暴力专门课程,能够纠正公安民警在反家庭暴力认知上的误区,进一步增强民警的反家庭暴力意识;能够使民警深入了解家庭暴力受害人和施暴者的心理行为特征,增强对家庭暴力受害者和自身的危险管理意识。

具体说来,方燕建议设置家庭暴力案件警情识别判定课程,指导基层民警判断识别哪些家庭纠纷属于家庭暴力案件,避免将家庭暴力案件当作“家务事”的认知误区。还应设置基层民警处置家庭暴力类警情的证据课程,在侧重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培训基础上,兼顾拓宽民事法律知识培训。

她建议,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等与家庭暴力警情处置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应当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此外,还应就基层派出所与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妇联及村(居)民委员会的对接工作流程等开展培训。

林敏洁建议完善反家庭暴力社会联动机制

同样是关注反家庭暴力,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台联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区域国别研究院院长林敏洁,带来关于进一步完善反家庭暴力法律体系及社会联动机制的提案。

经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反家庭暴力取得诸多成效,但依然存在着反家庭暴力相关法律术语界定不明晰、家庭暴力取证难、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手续繁杂、执法主体不明与执行力度不够等现实问题。林敏洁表示,当务之急是将反家庭暴力法更为有效地落到实处,联动司法、公安、妇联、社区等多部门组成合力。

为此,她建议加大对家庭暴力实施者的严惩力度。建议制定并完善反家庭暴力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具体且有可操作性的认定标准,并细化规范指引。建议各级公安实施反家庭暴力“首接责任制”,细化并落实家庭暴力警情处置规范,明确具体的家庭暴力案件负责部门与案件处理规范及案件后的后续跟进处置。

针对联动社会多部门协调运行、合力共筑反家庭暴力安全防线,林敏洁建议强化现有反家庭暴力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整合法律咨询、紧急救助、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协助等功能,开发线上小程序及公众号,提供“一键求助”“案例解析”等便捷服务。与公安、司法部门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同时建立反家庭暴力安全家庭建设专项,当未知情者与有家庭暴力史施暴者联姻时,可提供相关查询与咨询服务,减少或避免陷入再被家暴的困境。

此外,她还建议进一步强化反家庭暴力教育普法宣传、完善反家庭暴力救助体系。以线下线上相结合、多途径、多方式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等线上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推广全国妇联“12338”妇女维权热线、反家庭暴力小程序、公众号等求助渠道。

蒋胜男建议废除离婚冷静期规定

早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期间,其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条款,就曾引发巨大争议。后来表决通过的民法典,在第1077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关于离婚冷静期的争议始终未能消弭。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带来的提案之一就是建议废除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蒋胜男曾经是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离婚冷静期是她的长期关注重点之一。早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时,她就曾建议删除民法典草案离婚冷静期的相关条款。

民法典实施以来,每年都会有人找到蒋胜男反映关于离婚冷静期的问题,其中包括很多未婚女性,她们觉得离婚冷静期成为犹豫是否踏入婚姻的重要顾虑因素。再加上离婚冷静期条款实施中出现一些不太好的现象,这令蒋胜男决定还是应该就此提出建议。

蒋胜男表示,离婚事件当事人均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婚姻是否继续。法律不应以极少数冲动离婚的案例为由,强制全体离婚当事人承担额外成本。法律若以少数人问题“一刀切”限制全体,既无必要,也不公平。即便存在冲动离婚,事后仍可通过复婚途径解决,无需以牺牲多数人权益为代价。

虽然在离婚冷静期制度下,当事人既可依法申请协议离婚登记,也可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但实践中,如果是诉讼离婚,第一次起诉时,人民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除非经过二次审理。为了离婚,双方当事人很可能不得不经历长时间的法律程序拉扯。

蒋胜男表示,根据2024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从2021年实施离婚冷静期制度以来,我国协议离婚占比从2020年的86.1%降至2023年的71.94%。与此同时,诉讼离婚占比则从13.9%升至28.06%。虽然离婚冷静期从行政手段上似乎令协议离婚减少了,却导致诉讼离婚的升高。

实践中,离婚冷静期期间,一些不必要的争议和冲突加剧了,也发生过丈夫在离婚冷静期期间杀妻的案例,暴露离婚冷静期对弱势群体的潜在危害。蒋胜男介绍说,离婚冷静期可能被滥用为转移财产、伪造债务的窗口,加剧弱势方困境。法律未明确保障措施,导致弱势群体权益进一步受损。离婚程序延宕不仅影响当事人生活,更可能激化矛盾,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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