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刘云
福建省日前举行第五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受表彰的3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中,有两名来自农业执法队伍。
“这份荣誉对我来说是新的起点,我会继续提升服务本领,扛起责任担当。”厦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农产品质量执法大队大队长唐星表示。
近年来,唐星带头探索畜产品“四个三”执法监管模式,即:监督抽检、检疫检验、牲畜屠宰三者同步进行,牲畜进厂查验、样品牲畜对应、肉品全程追溯三关同步把握,确保取样合法性、样品代表性、证据唯一性,破解流水作业抽样难精准、样品归属难明确、证据材料难使用的问题。
唐星告诉记者:“厦门群众喜欢购买的‘热鲜肉’,往往在凌晨宰杀、清早上市。因此,执法队员经常需要深夜赶赴屠宰现场,凌晨三四点才能结束工作。”此外,执法队还要做好其他领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全天候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自2020年负责农产品质量执法工作以来,我们大队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3233人次,巡查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2117家,助力厦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唐星介绍。
眼下,厦门各地的春耕生产陆续展开,唐星正在筹备一场培训会。“我们根据近几年来查办的不合格农产品案件及农残超标的特点,计划近期会同市植保站对农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科学用药技术培训,向前延伸服务触角。”唐星告诉记者。
500余公里外,宁德市寿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缪道斌正忙于前往各个乡镇,检查农资经销店铺的经营资格、产品标签标识、购销台账、产品登记备案情况等,确保各类农资产品来路清、去向明。
缪道斌也是本次“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名单中的一员。“农资质量如果得不到保障,农民一年的辛苦劳作可能就全都打水漂了。”缪道斌回忆,2021年,寿宁县坑底乡农户刘某种植的茭白因使用某种肥料后出现减产造成损失,便到执法大队投诉。缪道斌带队调查后,耐心与肥料生产厂家、刘某两方沟通协商,最终厂家同意补偿刘某110余万元损失。“作为执法人员,除了加大力度打击假劣农资和尽力帮农户挽回损失,更重要的是事前普法,教他们识假辨假,正确掌握各类农资使用范围、方法。”缪道斌说。
“要去有正规营业执照、固定经营场所的经销商处购买农资,购买的时候要看标签、看价格,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尽量不要买……”3月12日上午,缪道斌带领执法队员到寿宁县梦龙广场开展今年的第二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普法宣传活动,“除了为农户讲解识假辨假知识,队员们还自费购买了一些资质有保障的农资产品,免费赠给农户。”缪道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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