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三审稿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草案三审稿提出,国家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持续提升传染病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的传染病监测、检验检测、诊断和救治、科学研究等能力和水平。
2024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国家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促进医防协同和医防融合有关内容;完善了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
草案三审稿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及时提出调整各类传染病目录的建议,其中调整甲类传染病目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目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公布。草案三审稿还规定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拟订国家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公布。
作者:顾天成 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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