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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检察院办理首起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 来源:农民日报客户端
  • 编辑:高玥
  • 作者:陈显萍 李锐丹 晋慧慧
  • 2025-05-12 21:54:53

近日,由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24年9月,陈某某、李某某伙同他人(另案处理)至孟津区白鹤镇一农田内使用洛阳铲、圆头铁锨等工具将一处古墓挖掘开,因未发现任何文物,又将盗洞回填并用玉米秆覆盖后离开。经鉴定,被盗掘的墓葬为古墓葬,具有较重要的历史、科学价值,盗掘行为对古墓造成了较严重的破坏。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陈某某、李某某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行为触犯刑法,应以盗掘古墓葬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陈某某、李某某的行为破坏了珍贵的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月12日,孟津区人民检察院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经公告,无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相关社会组织对本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状态。

4月18日,孟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连带承担修复古墓葬费用、修复评估费用共计2460元及二倍的惩罚性赔偿金4920元,并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该案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经法院当庭组织调解,被告人陈某某、李某某自愿承担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的各项诉求,并达成调解协议。

文化遗产具有物质和精神双重属性,是一个国家的血脉和灵魂,需要全社会予以保护。下一步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检察监督履职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度融合,综合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守护国家和民族根脉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李锐丹 晋慧慧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陈显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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