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0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在23日预拨贵州、湖南1.6亿元的基础上,再次紧急预拨1.4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6月中旬以来,贵州、湖南反复遭受强降雨过程,引发严重洪涝灾害,特别是贵州黔东南州榕江、从江等地灾情突出,转移群众人数多,因灾损失重。
财政部表示,再次紧急预拨1.4亿元资金,重点支持两省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推动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当前,我国正值汛期。财政部称,将进一步加强与应急管理部等部门沟通协调,紧盯灾情发展变化,按规定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切实保障灾区救灾工作需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作者:申铖 刘开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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