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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完善法规防止人为电磁活动干扰“中国天眼”
  • 来源:新华社
  • 编辑:李沅津
  • 作者:蒋成
  • 2019-01-22 00:00:00

  新华社贵阳1月22日电(记者蒋成)贵州省近日修订《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建立规范防止人为活动影响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的安全运行,明确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承担FAST电磁环境保护职责,加大对FAST电磁环境的保护力度。

  最新办法规定,FAST电磁波宁静区核心区内禁止擅自携带手机、数码相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对讲机、无人机等无线电发射设备或者产生电磁辐射的电子产品。游客、访客进入FAST电磁波宁静区开展旅游、参观、考察和科普等活动,应当遵守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进入FAST台址,减少因人为活动对FAST电磁环境带来的有害影响。

  办法进一步调整行政处罚内容与标准,最高处罚上限由5000元提高到20万元。同时增加了携带电子产品进入核心区、擅自建设运行辐射电磁波设施的罚则,设置处罚额度从1000元至3万元不等。

  FAST电磁波宁静区划分为核心区、中间区和边远区。以FAST台址为圆心、半径5公里的区域为核心区,5—10公里的环带为中间区,10—30公里的环带为边远区。

  最新修订的办法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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