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玉)11月29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促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通过立法优化区域农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保护生态环境,加快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建设。
雁门关农牧交错带是我国北方农牧交错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山西5个市37个县。2017年,山西启动实施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建设,并作为三大农业省级战略之一。
《条例》明确了,在农牧业结构调整方面,合理确定粮经饲比例,扩大优质饲草和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等;在生态保护上,提出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规定了禁牧、休牧、轮牧制度,加强畜禽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禁止在交错带内经营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在产业发展上,提出建设雁门关农牧交错带京津冀“菜篮子”和农产品加工基地,发展现代饲草产业和杂粮、马铃薯、食用菌、蔬果、中药材、奶业等特色优势产业。
为了规范和解决交错带发展建设问题,《条例》不仅提出各种扶持补贴政策和金融创新服务,还优化了农用地管理范围,免交特定车辆通行费,以及在畜牧人员优先聘用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茹栋梅介绍,该《条例》在北方农牧交错带7省(区)中尚属首例,将会推动雁门关区域建成草茂林丰、牧业发达、特色高效、资源循环的示范区,打造出农牧区发展的山西样本。
服务邮箱:agricn@126.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39520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035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78 京ICP证05068373号
农民日报社主办,中国农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2019-2024 by farm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