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梦帆)近日,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工作,国家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局)加强对湖北等地医保部门指导,要求全国医保系统按照“两个确保”做好救治保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1月22日,针对此次疫情特点,医保局决定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1月27日,医保局免除医疗救治个人负担政策扩大至疑似病人。医保局结合全国特别是湖北武汉等地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研究加强患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工作,确保患者决不因费用问题耽误救治。强调会同财政部将此前针对确诊病人建立的综合保障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卫生健康委诊疗指南明确的疑似病人,免除疑似病人个人负担。
1月28日下午,医保局召开党组会议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强调,当前医疗保障系统要以疫情防控为第一要务,一切围绕打赢防控阻击战这个目标,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各级医保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提高疫情救治保障政策的执行效率,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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