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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促进融资规模增长结构优化
  • 来源:中国农网
  • 编辑:黄慧
  • 作者:高杨
  • 2020-06-02 11:29:02

本网讯(记者 高杨)为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进一步疏通内外部传导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明显增长、融资结构更加优化,实现“增量、降价、提质、扩面”,推动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完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对疫情前经营正常、受疫情冲击经营困难的企业贷款期限要能延尽延;全国性银行要用好全面降准和定向降准政策,实现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及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禽畜养殖等行业领域;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在6月底前将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加大保险保障支持力度。

《意见》强调,要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按照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转移到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实现信贷资源增量优化、存量重组;改进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改革小微信贷业务条线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完善内部绩效考核评价,降低小微金融利润考核权重,增加小微企业客户服务情况考核权重;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运用金融科技手段赋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打通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堵点。

《意见》要求,要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和结构调整功能,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作用,优化监管政策外部激励,研究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制度,更好落实财税政策优惠措施,发挥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运作,清理规范不合理和违规融资收费。同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加大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力度,提升中小微企业使用商业汇票融资效率,支持优质中小微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投早投小,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

《意见》进一步要求,要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地方征信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力度,建立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优化地方融资环境,建立健全贷款风险奖补机制,支持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动地方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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