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赵宇恒)7月14日,郑商所发布通知,对苹果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合约交割月份、仓库交割和车板交割的要求及流程、交割单位和交割延误滞纳金等方面进行了修订,以便进一步贴近现货市场需求,更好地服务苹果产业。其中取消7月合约一项自苹果期货2007合约摘牌后实施,其它合约规则制度自苹果期货2110合约起实施。
根据通知,此次修订的合约及规则包括《郑州商品交易所鲜苹果期货合约》《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及中转仓单管理办法》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记者了解到,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调整交割标准中的质量容许度、硬度、可溶性固物及水心病等指标要求,并相应地对替代交割品及升贴水进行了调整;二是修改了合约交割月份,增加4月合约,取消7月合约;三是完善对仓库仓单的注册要求,优化了车(船)板交割流程;四是对交割单位和交割延误滞纳金进行了调整。
陕西华圣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彭小强表示,本次苹果期货合约规则在原有基础上做出了较大调整,特别是基准交割品的质量容许度从10%调整为20%,明确未发生褐变的水心病苹果不计入不合格果,增加4月合约等措施,符合陕西、甘肃等苹果主产省份的产业现状,便于西部地区的企业利用苹果期货管理风险。
彭小强认为,西部地区的苹果企业规模较小,标准化理念相对薄弱,近年来政府在大力推动苹果产业的标准化工作,就是希望以此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此次苹果期货完善交割标准等方面的要求,让西部更多数量的企业有能力、有潜力参与苹果期货。同时也让企业认识到,想参与苹果期货,产品必须先分级,倒逼企业提高标准化水平,促进苹果产业转型升级。
山东也是我国苹果的重要主产省份。当地苹果企业认为,交割标准修订后,苹果期货的交割品更加贴近下游商超的货源要求,企业参与更加便利。烟台联盛果蔬有限公司总经理代高波介绍,此次苹果期货交割标准将可溶性固形物要求从13%调整为12.5%,与下游商超要求较为一致。加之质量容许度降低后,公司给商超备货的货源,基本上就可以直接交割,不用再刻意对标期货标准来整理货物。这样公司可以更方便地利用现有库存,根据期现货价格,选择合适的渠道来销售或交割,提高了企业利用苹果期货的便利性。
业内人士认为,苹果期货在仓库交割和车板交割方面的修改,一方面明确了仓库和仓单注册方的权责,降低了仓单注册的成本和风险;另一方面也简化了车板交割流程,降低了买卖双方的沟通成本和时间成本。
“根据新修改的规则,仓库仓单有效期从8个月缩短为6个月,并且入库检验由质检机构负责,要求入库质量容许度不高于15%,取消了折算方式注册仓单,仓单出库后不允许再次注册,都是针对苹果在库质量易变化的特点,通过更为公正科学的仓单注册流程,降低苹果期货仓库仓单的成本和风险。”鲁证期货苹果分析师刘光春认为。
“此外,按照修订后的车板交割流程,买卖双方第三交割日后(不含该日)第4个日历日(10月合约第6个日历日)开始交收货物,对于未按规定时间交收的一方收取延误滞纳金。”刘光春表示,修订后的交割流程较原有流程缩短5天左右时间,可以更好地体现苹果作为生鲜品快购快销的特点。与此同时,交割延误滞纳金由5元/吨/天调整为120元/吨/天,也将有效规避某一方恶意拖延交货或收货造成的货物质量或价值变化的风险。
据了解,由于苹果产业主体规模相对较小,标准化程度有待提高,加之鲜果有别于粮棉油糖等传统农产品等特点,作为首个鲜果期货品种,苹果期货上市后需要通过实际的交易、交割检验,发现问题,持续完善合约规则。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完善合约规则,郑商所跟踪收集参与主体两年来积累的交易、交割实践经验,充分征求现货企业意见,新的交割标准将更利于产业客户参与,交割流程也更加顺畅。下一步,郑商所还将继续跟踪苹果期货运行情况,根据苹果产业发展趋势和生鲜品种特点,不断完善服务,更好地贴近现货情况,服务苹果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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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期货规则修订问题解答
7月14日,郑商所发布通知,修订苹果期货合约及多项业务规则,其中涉及交割质量标准、交割月份、交割流程等。近日,郑商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详细解读此次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问:此次苹果期货合约规则修订的背景?
答:近年来,我国苹果种植“北扩西进”的趋势明显,面积不断扩大,但经营主体还是以中小规模的种植户、贸易商为主,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不断增加。与此同时,各地政府也在大力推动苹果产业的标准化工作,希望以此带动苹果产业的转型升级,提高商品价值。为更好地贴近现货实际,降低参与成本,助力苹果产业转型升级,方便更多产业主体管理经营风险,郑商所开展了此次苹果期货合约规则的修订工作。
此次苹果期货合约规则修订主要遵照“两提高,两降低”的原则来进行。“两提高”,一是提高苹果期货的普惠性,便于不同产区、不同规模的产业主体都能够更好地参与利用苹果期货,二是提高交割流程的便捷性和时效性,更好地体现苹果的鲜果特性;“两降低”,一是降低交割成本,包括交割时的整理成本、人工成本和时间成本,二是降低交割风险,包括仓单质量风险和交割货物质量风险。
问:本次苹果期货合约规则修订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答:本次苹果期货规则修订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一是调整交割标准中的质量容许度、硬度、可溶性固物及水心病等指标要求,并相应地对替代交割品及升贴水进行了调整;二是调整合约交割月份;三是完善仓库仓单出入库要求,优化车(船)板交割流程;四是对交割单位和交割延误滞纳金进行了调整。
问:苹果期货基准交割品的质量标准做出哪些调整?
答:苹果期货基准交割品为符合《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果径容许度≤5%,质量容许度≤20%(虫伤计入质量容许度,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不做要求),可溶性固形物≥12.5%。同时,未发生褐变的水心病苹果不计入不合格果。此次修订降低了质量容许度、可溶性固形物等指标的要求,更加贴近下游商超中档货源需求,并对西部产区影响较大的水心病指标做出更为明确的要求。
问:苹果期货替代交割品的质量标准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修订后的苹果期货仍然根据果径和质量容许度两个指标的不同,保持三档贴水的替代品,分别为果径≥80mm,20%<质量容许度≤25%时,贴水500元/吨;75mm≤果径<80mm,质量容许度≤20%,贴水1500元/吨;75mm≤果径<80mm,20%<质量容许度≤25%,贴水2000元/吨。
问:此次质量标准中为何对水心病指标进行单独区分?
答:水心病,俗称冰糖心,主要发生于陕西、甘肃、新疆等苹果产区,与种植环境及采摘时间有关,表现为近果心部位的深层果肉糖化,鲜食口感好,对人体无害,但如果病变处发生褐变,则不再具备商品价值。目前,《苹果国标》未考虑症状情况,将水心病统一纳入不合格果。考虑到近年来随着西部产区产量增加,水心病苹果越来越多,并且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为便于当地企业参与利用苹果期货,贴近现货实际情况,此次修订对未发生褐变的水心病不计入不合格果。
问:苹果期货的交割月份如何调整?
答:此次合约修订增加了4月合约,取消了7月合约,主要是从产业风险管理需求方面考虑。4月合约恰逢清明、五一假期等苹果主要消费时段的备货期,是我国苹果主产区,特别是西部产区春节后最重要的销售时段,市场形势、价格变化带动的风险管理需求较为强烈;而7月已进入苹果销售淡季,企业备货主要用于超市供货,一般按照供应计划在7-9月开库销售,对于风险管理的需求相对较小。
问:苹果期货仓库仓单出入库要求发生哪些变化?
答:从降低仓单成本和质量风险角度出发,此次苹果期货仓库仓单出入库要求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仓库仓单有效期由8个月缩短为6个月,从原来的5月第15个交易日注销修订为3月第15个交易日注销;二是增加入库时质量容许度不超过15%的要求;三是修改部分时间的出入库硬度要求,入库硬度统一要求为不得低于7kgf/cm2,每年10月1日至次年2月10日(含该日)出库的苹果,硬度不得低于6.2kgf/cm2;四是入库质量检验由仓库负责变为质检机构负责,检验费用由注册方承担;五是规定仓库仓单注销出库后不允许再次注册;六是取消以折算方式注册仓单。
问:苹果期货车(船)板交割流程变化情况?
答:为体现苹果作为生鲜品快购快销的特点,降低买卖双方的时间成本,此次苹果期货车板交割流程也进行了简化,具体表现为,买卖双方在第三交割日通过会员服务系统确认《交货事项确认单》,第三交割日后(不含该日)第4个日历日(10月合约第6个日历日)开始货物交收。若卖方未按时将货物运至指定车板服务机构,或买方未按时确认货物质量,则按照规定收取滞纳金。若交收量超过交割服务机构每日最大可交割数量或最大可服务客户数量,则交收时间根据交割服务机构情况延后。车(船)板最后交割日由合约交割月份的次月20日调整为合约交割月份的次月10日。
问:苹果期货交割延误滞纳金为何调高?
答:此次苹果期货交割延误滞纳金由原来的5元/吨/天调整为120元/吨/天,主要是考虑到苹果作为生鲜品,货物质量易变化,且价格波动较为频繁,如买方未及时确认货物质量或卖方拖延交货时间,货物质量或价值变化会给对方带来较大风险。通过测算苹果价格的日均波动,调高交割延误滞纳金,将有效规避某一方恶意拖延交货或收货。同时,也设置交割延误滞纳金上限,收取总额不超过合约价值的20%。
问:苹果期货交割单位为何变小?
答:此次苹果期货交割单位由20吨变为10吨,一是考虑到苹果产业主体以合作社及中小型贸易商为主,贸易规模较小,10吨/手的交割单位便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二是苹果期货交易单位为10吨/手,交割单位与交易单位保持一致,便于投资者记忆。
问:本次苹果期货合约规则修订的生效时间?
答:此次苹果期货合约规则修订具体生效时间如下,取消7月合约自苹果期货2007合约摘牌后实施,其它修订自苹果期货2110合约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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