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主体基本情况
李乐华小农户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沿江村,其蔬菜种植面积共8亩,以种植时令蔬菜为主,采取自产自销经营模式,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以安全、绿色农产品为起点,提高市场竞争力,把服务和产品质量放在首位,建立田间生产管理制度,做到生产有记录,质检有签名,销售有证明,安全责任到人的生产要求,使该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极大的保障。
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具体措施
(一)安全生产,绿色种植
李乐华秉承以安全、绿色农产品为起点的经营理念,践行合格证承诺内容,用防虫网、粘虫板、石灰等方法防控病虫害发生。2019年农药使用量负增长50%,自制农家肥10余吨替代化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实现了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保障和双减增效,同时也用具体行动保证了合格证的真实性。
图:李乐华农户种植地现场
(二)规范管理,严格准出
李乐华今年主动对接主管部门,要求纳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主体名录,并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在农业部门统一发放的农产品记录本上,如实记录了产品种植、施肥、农药使用等农事活动情况。产品在安全间隔期后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合格才采摘,同时开具合格证明,上市销售。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实行延期上市或进行无害化处置。
图:种植业农产品生产记录及农户签订责任状
图:农户对其种植产品委托检测
(三)加强学习,提升自我
李乐华积极参加市、区举办的种植技术、投入品使用、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等宣传培训活动,在生产实践中不断提升,把产品生产操作规程以及产品带证上市、产品溯源等措施集中起来,融于一体,强化了自己的生产主体责任感,更加有效的保障了产品质量安全。
三、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成效
(一)主体责任意识加强
参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之前,李乐华未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主体责任意识薄弱,以零售为主,每日外销蔬菜150斤左右。参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之后,李乐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得到加强,主动如实填写生产记录,由原来街道抽检变为主动要求对上市农产品进行委托检测,今年一共委托检测131批次。经检验合格后自觉开具农产品合格证明,至今开具合格证明248份,现每日外销产品300余斤,相比以前销量增加了一倍以上。
图:街道监管站出具准出证明及农户开具的合格证
(二)产品市场认可度提升
随着合格证制度的实施,李乐华所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度得到进一步提升,老客户更加信赖他的农产品质量,同时得到了湖南省长沙市同升湖国际实验学校校方认可,该校师生人口约5000人,将其作为该校食堂农产品供应点之一。经此之后李乐华农产品被更多的人所认同,产品销路更为广阔。
图:李乐华送货到长沙市同升湖国际实验学校食堂
(三)产品安全更有保障
由于合格证制度的实施,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安全,长沙市以李乐华为代表的农产品生产者主动强化增强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管理更加规范和标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对产品质量更加放心,从而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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