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秀萍 见习记者 刘云)为集中展示近年来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所取得的成效,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指导人民法院明确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努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图为发布会现场。 资料图
紧盯群众司法需求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本批案例中,在审理江苏省镇江市山水湾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的过程中,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从振兴乡村经济出发,秉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共同富裕的理念,既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又推动了当地特色农业项目继续推进。
2007年,经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镇江山水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山水湾公司)与该区前隍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多份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先期承包该村近900亩土地,计划投资4.45亿元用于特色农业生产开发。合同签订后,山水湾公司介绍已先后投入3亿余元用于拆迁、道路、机耕道、土地整形、生态沟渠、日光温室、苗木栽培等项目建设。后由于山水湾公司法定代表人遭遇交通事故等原因,山水湾公司自2015年起开始拖延支付土地流转使用费。2016年度的土地承包使用费由前隍村村委会提供担保,山水湾公司向他人借款后支付给村委会,再由村委会发放给各农户;2017年度土地承包使用费由山水湾公司向前隍村村委会借款70万元向各农户发放;2017年年底起,前隍村村委会又多次向山水湾公司催要2018年度的土地租金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所承租的近900亩土地。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山水湾公司违约,判令解除合同并返还土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山水湾公司在本案争议发生前,已经取得了相关部门的项目规划许可,并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用于项目建设。本案山水湾公司的违约并未根本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如果判令解除合同将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二审法院积极与前隍村村委会沟通,分析山水湾公司运营给村集体带来的经济利益,最终村委会同意就合同继续履行与山水湾公司进行协商。之后,法院又积极联系山水湾公司,提出改善经营的意见建议。经过多次耐心细致工作,最终村委会与山水湾公司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土地承包协议继续履行,山水湾公司限期支付土地承包费。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着眼、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本案中,人民法院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精准对接脱贫地区司法需求,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投身乡村振兴,有效实现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阶段“万企兴万村”的有效衔接。
推进完善司法重整 助力企业重获新生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三个有关破产清算、司法重整的司法解释及一系列司法文件,积极完善破产法律制度,帮助危困企业渡过难关。截至2020年底,已经有30多家债务总额在百亿元以上的企业,完成司法重整,扭亏为盈。仅2020年,人民法院通过司法重整共计盘活资产4708亿元,让532家企业重获新生。
本批典型案例中的广西柳州正菱集团司法重整案,是司法重整助力企业扭亏为盈的典型。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正菱集团)成立于2003年,是广西第一家集汽车、发动机、机床三大主机制造于一体的民营企业,第一家拥有从旋窑水泥、商用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到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产业链的民营企业,也是一家能够提供担保、金融服务的跨区域发展、多元化经营的综合性大型民营企业。
由于经营扩张过快导致资金链断裂,企业经营亏损,2014年起,正菱集团开始爆发严重债务危机、陷入大量诉讼纠纷,涉债总额超过380亿元。由于诉讼纠纷,导致其资产全部被查封,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该案属于全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裁定予以受理。同年12月,广西高院裁定确认管理人将广西金融投资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案重整投资人。投资人共计投入36亿元用以清偿本案各类债务和费用,实现了重整费用、共益债务、建设工程债权、职工劳动债权、税收债权以及10万元以下的小额债权清偿率100%。2019年1月,广西高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该司法重整案圆满审结。
据最高法介绍,正菱集团及53家关联企业司法重整案,是全国首例由高级法院受理的54名关联债务人实质合并重整案件。该案取得了四方面突出成效:一是涉案26家金融机构债权全额或高额清偿,维护了地区金融安全;二是税务债权全额清偿,确保了国家税收和税源稳定;三是职工债权全额清偿,保障了职工基本生存权,同时10万元以下债权全额清偿,确保了1922笔普通债权中每个债权人都有收获;四是解决执行案件2300余件,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新路径。
坚持善意文明执法 传递司法温度力度
善意文明执行,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后,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重要举措,是对执行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在保全、执行等司法活动中,人民法院一方面坚守法律底线、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快速帮助企业回笼资金,特别是解决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另一方面,坚持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严禁超标查封、乱查封、过度执行、乱执行,千方百计以“活查封”、替代性保障措施、执行和解、集约协调等执行措施,尽可能减小对被执行人权益以及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传递司法温度。
本批案例中,最高人民法院选取了浙江嘉兴桐乡法院、北京海淀区法院、广东广州中院三家法院的典型做法。桐乡法院把5G、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最新的科技成果运用于“活查封”,保障了原告的诉讼权利,避免了因保全措施影响生产经营而加剧原、被告之间矛盾。在北京易车互动广告有限公司(简称易车公司)等因与北京新意互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新意公司)合同纠纷案中,海淀区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保全了7800多万元,但又根据实际情况以500多万元为单位将保全金额分成14笔“滚动解封”,实现“以保促调”。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20年6月起试行先行判决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提升了商事案件诉讼效率。先行判决对于支持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实体经济恢复发展、助力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保障民营经济社会持续向稳向好蓬勃发展、促进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保障兑现成效明显。
附:人民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民商事案例
案例1: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全资子公司司法重整案
案例2:广西柳州正菱集团及53家关联企业合并重整案
案例3:江苏刚松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重整案
案例4: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梅园华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例5:江苏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前隍村委会与镇江山水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
案例6:陕西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与鹤壁国龙物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案例7:北京易车互动广告有限公司等与北京新意互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案
案例8:浙江嘉兴桐乡法院上线“活查封”管理应用,实现动产保全“数智化”
案例9:广东广州中院推行民商事案件先行判决,促进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
案例10:北京、江苏、浙江、广东等地法院与工商联建立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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