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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承诺对年底不立案“零容忍”
  • 编辑:刘云
  • 作者:李秀萍
  • 2021-11-25 13:39:01

本网讯(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秀萍)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钱晓晨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多措并举,确保整治全国法院年底不立案现象“立竿见影”。为全方位监督全国法院年底立案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已建成人民法院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并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人民法院将全面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5年以来,人民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要求全国法院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起诉,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特别是2019年以来,全国法院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引领,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平均当场立案率超过95.7%,天津、上海、浙江、福建、重庆、云南等地法院当场立案率超过98%。

与此同时,部分法院仍然存在自11月底、12月初开始的年底不立案现象,严重影响司法形象,背离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党中央高度重视整治年底不立案、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工作。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法院将整治年底不立案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指标。

开展调研,找准问题症结。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部署,最高人民法院采取大数据调研、实地调研、委托调研等方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门调研。成立三个调研组,先后深入浙江、湖南、湖北、贵州、陕西等地,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群众代表意见建议。依托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提取近三年四级法院,覆盖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国家赔偿和申请执行五大类案件的年底立案数据,形成大数据分析报告。

调研发现,年底不立案问题成因复杂,受案多人少、审判执行压力大等客观因素影响,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制度执行监督不彻底、考核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主要表现为搞变通限制立案、以调代立、不立不裁、限号立案、拖延立案、增设立案门槛等。

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要求。2021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四级法院专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年底不立案工作。要求各级法院将整治年底不立案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试金石”,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强调各级法院要采取过硬措施,杜绝整治年底不立案“一阵风”。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防止整治年底不立案“走过场”。

下发文件,提供制度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年底拖延立案、限制立案问题,下发指导意见整治年底不立案,注重系统治理,多维度综合施策,聚焦问题症结,拓宽监督渠道,严肃追责问责。意见从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强化条线指导、加强立案监督、提供组织保障等方面,对全国法院整治年底不立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为全方位监督全国法院年底立案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建成人民法院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全景展现全国法院立案数波动情况,预警通报波动异常、立案偏离度大的法院。对加强内部监督提供数据支持。

此次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人民法院将坚决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全面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起诉,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对来访、来信、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途径反映或者监测预警发现的年底不立案问题,各级法院将坚持刀刃向内,一查到底,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决不允许在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经查实存在年底不立案问题突出的法院,采取“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问题突出且迟迟没有整改的,约谈主要领导,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予以通报。

责编:钟欣 刘云(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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