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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呼吁——
切实提升村医待遇保障水平
  • 来源:农民日报
  • 编辑:暴佳然
  • 作者:梁冰清
  • 2022-03-11 10:03:43

“工作环境和氛围堪忧,随叫随到,无休息日”“不被重视,待遇养老成问题”“身份定位不清,是集体性质,但还是个体经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心律失常中心原主任张澍的手上有一沓厚厚的信,那是来自五湖四海的村医写给他的。

张澍手中的村医来信,引起了网络热议,也引发了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苗馆镇隈泉村村医刘庆民的强烈共鸣。刘庆民以自身举例说,他所在的卫生室是附近8个自然村唯一一所医疗机构,承担着守护1800余位村民健康的重任,除了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慢病预防等基础任务,他和儿子两个人还需要做好疫情防控、健康教育等工作。当上全国人大代表后,他四处走访调研,发现村医劳动强度过大的现象在全国普遍存在。“村医工作繁琐、忙碌,辛苦程度很少有工作能与之相比,但现实中,很多村医为老百姓服务一辈子,待遇却始终跟不上。”

根据国家卫健委最新统计数据,村医群体正以每年5万的人数削减。刘庆民留意到,如今的村医多为头发花白的“60后”,年轻一代越来越稀缺,“长此以往,基层医疗将面临后继无人的问题,这将对农村地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发挥和公共卫生‘网底’建设构成严峻挑战。”他呼吁,关注基层医疗卫生处境,正视村医新老交替断层问题,加大村医培养经费投入,解决年轻村医编制,确保他们“留得住、用得上”,没有后顾之忧。

“调研发现村医的待遇保障普遍薄弱,以宁夏为例,各地村医年平均收入仅为2万元至3万元,远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很多地方的村医没有基本工资或定额补助,只能依靠公卫经费、基药补助、诊疗费和务农来维持生计。”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宁夏区委会主委戴秀英认为,应完善村医的补贴机制,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可支持村医按工作量获得应有的劳务报酬;成立全国督察组,确保各项补助足额发放至村医手中。

针对长期难以解决的村医养老问题,戴秀英建议,推进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村医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村医,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结合各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村医养老待遇,逐步建立退出机制;已退休村医,要给予足够的养老保障补助。

农工党中央在《关于完善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的提案》中提出,应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全面实行“县聘乡用”“乡聘村用”,将本级人才的组织人事关系归口上一级管理,建立能上能下的乡村医疗卫生人才流动机制。同时,完善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机制,建立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动态核定和增长机制,逐步实现相同年资职称的医务人员县乡同酬;拓宽村医增收渠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签约医生激励,探索设置农村养老协管员公益性岗位并由村医兼任。

“在提升村医待遇保障的同时,也应切实担负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责任,着重提升村医队伍的整体素质。”张澍建议,加强村医培训,制定村医继续教育学分制度,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乡村医生执业法规和工作考核制度,包括乡村医生执业范围、设备配备、身份认定、报酬、第三方监察制度、劳动量科学评估等。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梁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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