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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洛南:打出“扶治限奖”组合拳 实现撂荒地清零
  • 来源:中国农网
  • 编辑:刘婉茹
  • 作者:段光耀 张正平
  • 2023-04-18 21:16:13

为扎紧耕地保护“篱笆”,陕西省洛南县大力开展撂荒地清零行动,着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使8000多亩撂荒地(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1.54%)全部得到复耕复种,有力支撑了市县粮食安全生产和农产品有效供给。

强化扶持,调动群众种植积极性。制定《洛南县粮食生产扶持办法》,对种植小麦每亩给予种子、农资和耕作费补贴200元;对种植马铃薯每亩补贴马铃薯脱毒种薯原种100元;对示范点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和土地流转费予以全额补贴。出台《促进农村撂荒地复耕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奖励扶持办法》,对经营主体一次性流转10-50亩、50-100亩、100-200亩、200亩以上每亩分别奖励扶持70元、100元、150元、200元。

分类施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因地制宜开展示范典型创建活动,按照程序将保安镇仓圣社区蒿坪岭十年前建成的废旧核桃园列入土地复垦项目,整理出1300亩土坎梯田,集中开展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实现年增收玉米52万公斤、大豆6.5万公斤。将景村镇景丰村179.16亩常年撂荒坡地列入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成石坎梯田,增施土壤有机肥1.6万公斤。将发展产业失败的古城镇周岭村504亩碧根果,改建成省级烤烟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

反向限制,保障政策落地落实。对撂荒一年以上的,要求主动复垦或委托他人代耕;对无力耕种的,协调组织有能力耕种的农户代耕代种。对弃耕撂荒连续两年以上的,停止该农户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依法整治建设用地闲置问题,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一年内不用可以耕种,由转用前拥有所有权的集体或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闲置费,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确保各级政策落到实处。

奖惩并举,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文件要求,严格督查考核,对撂荒地排查整治利用不力的予以通报、约谈。建立鼓励激励机制,对盘活撂荒地通过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粮食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前三名的镇办,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依法收回撂荒地的发包方(村或组),按每亩100元予以奖励。

作者:段光耀 张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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