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发布第二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批案例集中呈现了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联合妇联、关工委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为各地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该批案例共6起,其中,检察机关办理徐某某、武某某介绍卖淫、强迫卖淫案的经验做法对夯实农村偏远地区的家庭教育指导基础,建立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有借鉴意义。
在该案中,徐某某伙同武某某(作案时16周岁)介绍陈某某到山东省青州市从事卖淫活动。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介绍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对徐某某、武某某提起公诉。武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青州市人民检察院经查发现,武某某在其弟弟出生前,与家人关系融洽。弟弟出生后,武某某父母忽略了对武某某的教育和陪伴,武某某心理落差大。武某某涉案后,其父亲“吼叫式”沟通方式让两人关系更加紧张。青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其父母进行训诫并发出《督促监护令》,与市妇联共同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并聘请武某某所在村儿童主任作为武某某家庭的家庭教育联络员。经过持续不断的指导帮助,武某某父母深度反思了其教育方式的不当之处,亲子关系日趋融洽。武某某态度彻底转变,认罪悔罪并向被害人真诚道歉。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农村偏远地区家庭存在的教育问题,青州市人民检察院撰写了《农村偏远地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报告》,呈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广泛借助社会力量,推动建立农村偏远地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社会支持体系。
除该案外,该批典型案例中还有很多具有借鉴价值的经验做法。比如,检察机关通过改变监护人教育方式来推动孩子转变,重塑家庭支持体系;在办理监护侵害案件、对待“问题父母”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用心做好监护监督工作;将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与监护人家庭教育指导相结合,提高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成效;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助力探望难题破解,不让孩子成为父母复杂关系中的“夹心人”;扎实做好异地协作配合,共保陷入困境的犯罪嫌疑人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等。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工作,推动家庭教育责任落实,并积极会同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构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长效机制,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有抓手、显实效。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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