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做好水产品稳产保供工作,近日,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开展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
《通知》明确,2023年水产养殖专项执法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以及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水产苗种进出口制度、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制度的执行情况。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制定执法行动工作方案,保障力量配置,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落地见效。相关渔政或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与检测机构、公安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做好检打联动,提高执法检查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检查行动,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地区自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不断增强执法效果。
《通知》指出,要将执法宣传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典型案例收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并对执法行动过程中社会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应,进一步扩大水产养殖专项执法的社会影响力。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冯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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