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近年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以下简称“东乌旗”)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谋求新发展,绿色、创新、活力跃然而出,一幅幅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行稳致远的图景精彩呈现。
东乌旗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自治区的“五大任务”,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厚植了东乌旗绿色生态根基。
东乌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包玉泉表示,近年来,该局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森林植被恢复和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完成各类工程249.35万亩。实施的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国家试点项目和自治区草原生态修复项目,通过3年修复,项目区域的草群盖度增加10%-20%,干草产量提高15公斤/亩以上,植被盖度提高10%-20%以上,试点区域流沙也得到有效控制。
在林草资源管理方面,该局坚持监管打击并重、生态修复补偿并重,严格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常态化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抓好湿地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我们通过建立完善三级林草长制度,全面落实林草资源管护责任,全面施行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全旗禁牧面积937.59万亩,草畜平衡区面积4961.19万亩;制定出台《东乌旗天然打草场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新的湿地保护法,2022年新增盟级重要湿地1处,全旗湿地保护率位居全盟首位。”包玉泉告诉记者。
同时,东乌旗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加强草原资源保护和利用,结合东乌旗区域发展实际,整合草原资源,分门别类制定了乡村振兴、特色旅游、城镇规划和绿色矿山建设等领域调整和划定台账,形成了科学合理划定基本草原的工作格局。
今年4月,东乌旗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成果通过自治区验收。目前,全旗基本草原面积为5095.07万亩,占草原总面积的95.01%,非基本草原面积267.52万亩,占草原总面积的4.99%。划定和调整后的基本草原布局更合理,保护更科学,也为经济社会发展腾出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东乌旗是锡林郭勒盟春秋两季重点防火区域之一,担负着5362万亩草地,75.8万亩林地,548万亩湿地防护以及跨国境灭火任务,东乌旗林业和草原局坚持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了全旗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资源安全,进一步筑牢了全旗森林草原安全防线。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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