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财会〔2021〕37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财农〔2022〕58号,以下简称“两个制度”),2023年4月,农业农村部遴选推介了若干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供全国农民合作社自愿选择,深受农民合作社欢迎,已有二十余万家农民合作社选择应用。为加快推动“两个制度”的贯彻实施,满足广大农民合作社多层次的财务管理工作需求,现开展第二批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征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软件符合“两个制度”的规定,完成会计科目、补提折旧与摊销、财务报表等内容的新旧衔接,操作功能设置完善。
(二)软件产品由申报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无产权纠纷等情形。
(三)申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生产经营活动场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或经营异常情况,信用记录良好。
(四)申报单位需积极配合开展软件评测、材料提供等工作,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征集方式
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采取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或申报单位自荐两种方式进行。
(一)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参与申报,认真把关、择优推荐,填写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省级推荐表(附件1)和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信息表(附件2)。
(二)申报单位自荐。相关软件运营单位作为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信息表(附件2)。
(三)报送流程。请于2023年10月31日前,按要求将推荐和申报材料寄送至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邮件名称为“**省(区、市)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推荐”或“**公司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推荐”)至zyhzc@agri.gov.cn。
附件:
1.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省级推荐表
2.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信息表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2023年8月22日
附件1
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省级推荐表
省级推荐单位: (加盖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名称 | 软件运营单位全称 | 成立时间 | 软件用户总数(家,截至2023年9月30日) | 主要服务区域 |
1 | |||||
2 |
注:现有用户总数以1家农民合作社为1个计算单位。
附件2
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信息表
申报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名称 | |
软件基本架构描述 | |
根据“两个制度”完成更新的时间及更新内容 | |
软件更新频率 | |
软件推广使用的主要地区(详细到县级) | |
软件用户数量(以1家农民合作社为1个计算单位,截至2023年9月30日) | |
软件的收费标准 | |
软件的售后服务情况 | |
软件扩展功能(如包含社务管理、实现同各级示范社管理系统财务数字自动匹配等) | |
营业执照(电子版或扫描件)、软件产权证明(如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等) | (表内填写提供材料清单,材料电子版发邮箱) |
服务邮箱:agricn@126.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39520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035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78 京ICP证05068373号
农民日报社主办,中国农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2019-2025 by farm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