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迎超
前不久,山东省宁津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在某村走访时,了解到该村刚刚对土地进行重新发包,预收承包费33万元,但查阅该村账目后发现,该笔款项迟迟没有入账。
“土地承包费是村集体收益的重要来源,一定要弄清事实真相,决不能让村集体资金流失。”第二巡察组组长表示,要对该问题深挖细查。深入了解后,巡察组发现该笔款项存放在村会计和出纳的个人银行账户,明显存在公款私存问题。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将该问题作为线索即时移交县纪委监委机关,并督促该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
巡察期间,针对巡察发现的“三资”管理方面的共性问题,宁津县采取“巡纪审”联动、“室组地”协作模式,督促有关乡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对169个村“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大起底,清查发现有关问题197个。通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的方式推动解决问题、举一反三,让巡察更接地气、更富实效。
“‘三资账’是一本‘民生账’,也是一本‘民心账’,更应是一本‘明白账’。我们要通过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督促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宁津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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